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为及时做好任务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出教学任务
各院部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教学任务,项目需含课程名称、班级名称、班级所属学院、班级人数、起止周、学分、总学时、考核方式、课程性质,并增加任课教师和场地要求两项。并认真加以审核,尤其课程数量、行政班数,避免错、漏以致影响教学。
二、安排教学场地和任课教师
1.对由本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根据教学班组成习惯和课程教学需要,分解任务、安排教学场地和任课教师。
2. 安排教学场地时有特别要求的,如场地需设在警官学院、阶梯教室、录播室、实践实训室、口语教室等的,【场地要求】一栏务必填写清楚;使用普通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无需注明。
3. 精品录播课程请安排单班。
三、信息录入及报送
1. 12月7日前,各院部将以上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备排课,并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教学任务表》(纸制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
2. 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授课任务的,须在系统中设定并在教学任务表中注明每个接力教师具体实施授课的周次。
3. 各院部须在本部门教学任务表最后一页备注说明本学期的课时总数、课程总数及任课教师总数。
四、其他要求
1. 为保障学生学习效果,维护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原则上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提出特殊要求。
2. 【场地要求】说明:
(1)教学班人数超出普通教室容纳人数的课程请选择阶梯教室;
(2)监狱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场地请选择警官学院。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