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教师挂牌授课(试点)课程选课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8-12-21  |  点击数:  

各二级法学院:

根据学校学分制改革需要,扩大学生的选课自主权,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教师资源、教室资源、上课时间和学生规模等因素,决定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法学本科专业中,遴选一门专业必修课程作为教师挂牌授课试点课程。具体选课安排通知如下:

1、挂牌课程:《民法三》

2、挂牌教师:贾静,纪红心,王洪礼,高平,李学永,管洪彦,吕英民,周彬彬

3、选课学生:2017级法学本科学生(不含鼎山学堂法学实验班)

4、选课时间:2018122612:3020:00

5、选课方式: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自主选课。课程设置在【板块课】模块内

注:本门课程为专业必修课程,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挂牌教师信息,请查询民商法学院校内网站师资团队。

教务处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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