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题学习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8-09-13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和根本遵循。为使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尽快熟悉国标内涵、准确把握国标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题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理解国标内涵,明确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质量标准,对照国标找问题、查原因、提措施,持续改进专业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学习人员
各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团队负责人、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等。
三、学习方式
专题学习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分专家讲座、集体研讨、学习总结三个阶段。
(一)举办专家讲座。邀请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专家做国标专题报告,使相关人员熟悉专业质量国标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组织集体研讨。梳理专业建设现状和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对照国标查找目前专业执行标准与专业质量国家标准之间的差距,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进专业办学质量持续改进。
(三)撰写学习总结。围绕专家讲座、集体研讨情况,以专业为单位形成书面学习总结。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10月31日之前将各专业教学质量国标学习总结报告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含电子稿)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陈志刚 高海榕 电话:88599860
教务处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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