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学生选课通知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8-06-27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政法学院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鲁政院〔201791号),学校于2018628日启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现将学生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学生范围
各年级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本次选课。
二、选修课程类别
选修课程类别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实践选修课程来源于各二级学院开出的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包括尔雅通识选修课程各二级学院(部)开出的课程两部分。
三、选课时间安排
为方便学生选课,保证选课秩序,选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二级学院(部)开出的课程选课时间,采取分学院年级、分地点方式进行,网页版教务管理技术上做特别限定:学生仅可在本年级规定选课时间登录系统选课!非指定选课时间,学生登录系统选课无效;第二阶段为尔雅通识选修课选课时间,全校学生统一选课。
(一)第一阶段:各二级学院(部)开出的课程选课时间
1.集中选课时间
120152016级各专业学生:20186281230——1800
22017级各专业学生:20186291230——1800
2.自由调整时间:201871900721800
(二)第二阶段:尔雅通识选修课选课时间
2018630日全天,不分年级专业。
(三)补退选时间: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选课登陆方式
学生登陆学校网页版教务管理完成选课。
五、选修学分要求:
2015级和2016级学生执行2014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7级执行2017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合理分配选修课程资源,保证选修课学习质量,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对每个学生每学期选修课程门数作技术限定:
1.第一阶段:各二级学院(部)开出的课程2015级和2016级每生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合计限选3门,总门数不得超过4门;2017级限选4门。
2.第二阶段:尔雅通识选修课程不限选门数,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业安排和爱好自由选择,成绩合格记入通识选修学分。2017级执行完全学分制,需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修读要求,超出学分将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
六、选课组织与指导
1.各二级学院需对学生选课加强指导。要合理设计课程选修方向,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学业,完善个人知识结构体系。
2.为维护选课现场秩序,各二级院学须分别指定一名管理人员现场协助选课组织工作;同时,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分学生干部参与选课秩序维护工作。
教务处
201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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