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时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8-07-13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时统计工作将于第十九周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课时统计工作集中安排在2018年7月9日—7月13日期间。
二、系数标准
参照《山东政法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鲁政院〔2018〕5号文计算。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课程归属,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学部注意通知兼职教师填报课时。
2按实际授课时数填报,因节假日和个人原因停课未补及请他人代课的须扣除相应课时。
3.接力课程必须填写上课周次,三人以上需提交课时分配和接力上课周次安排表,课时合计不得超过该门课程的计划课时数。
4.为他人代课的填报时须注明原任课教师、所代年级、专业、班级及代授课时数。
5.AB类课时均需填入个人工作量统计表中,B类课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应部门审核。
课时统计工作完成后,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其他部门课程负责人务必认真审核并签名,避免反复修改;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7月14日前交教务科。
教 务 处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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