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4〕28号)要求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我校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学专业、司法警察学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
经专业自评、校外专家组评审以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同意司法鉴定学和司法警察学专业新增为法学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教务处88599722
教务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