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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涉外法治”实验班开展暑期游学活动

作者:  |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1-08-24  |  点击数: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专业意识,拓展学生全面发展的国际视野,增强学生认识社会、服务国家的综合能力,根据法学专业涉外法治班人才培养方案,2020级涉外法治实验班同学于2021年7月12日至20日,到兰州、西安和郑州开展“’一带一路’沿黄西部行”游学活动,沿途到甘肃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立格”联盟成员大学、相关城市地方政府(商务局)、部分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企业参观学习,了解学习中西部沿黄地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规范、法律人才需求以及人才培养情况。游学活动得到香港麦家荣律师行设立的“麦家荣法学国际教育基金”支持和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协助。

游学人员访问了甘肃政法大学丝路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以及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西安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等6家开展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了8场学习交流活动,完成了32课时的校外教学。各个受访单位均充分准备,精心施教,使学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激发了学习成长的动力,学习能力和体力均得到磨砺,游学活动取得丰硕的成果。

7月12日,游学活动的第一站,实验班师生前往甘肃政法大学丝路法学院访学。甘肃政法大学副校长焦盛荣、丝路法学院院长张建锋、教务处副处长曾丽以及中外籍教师共8人参加了学习交流活动。会议由焦盛荣副校长主持。张玉成处长和唐倩院长分别向甘肃政法大学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我校涉外法治实验班的设立运行情况以及游学活动的具体目的和要求。丝路法学院负责人详细汇报了甘肃政法大学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情况。参会老师分别对学生成长和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同学们也分别谈了各自的感想和收获。双方均表示今后将在本科生交流工作、人才培养、教师访学深造、学术科研交流上合作更加紧密、共同发展。会后,师生们参观了甘肃政法大学的校史馆、重点实验室。

7月13日,游学活动的第二站,实验班师生前往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访学。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是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也是兰州市最大的超百人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实验班师生参观了合睿所的办公场所,听取了合睿律师事务所主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金贵律师的介绍,了解了合睿所的管理体系、品牌文化、优势专业领域以及涉外业务的服务要求。合睿所参会律师从专业学习、语言准备和个人修养等多个方面介绍了成为合格的涉外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双方就青年律师成长、律师的职业素养和发展方向等问题开展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

7月14日,游学活动的第三站,实验班师生前往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访学。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时甘肃省律协的副会长单位。实验班师生参观了金城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与参会律师开展学习交流。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祖国、副主任邹世语、刘宇乾以及西北大学的魏彦珩教授等六名专兼职律师参加了活动。各位律师分别结合各自的职业感悟,指导学生注重法律思维的养成,要培养正确的执业理念和价值观,要不断提升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的能力等。魏老师从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层面对同学们的全面发展提出建议。双方就涉外法律服务对象、项目、要求等问题开展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建议同学们加强小语种如阿拉伯语的学习,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服务做好准备。

7月15日,游学活动的第四站,实验班师生前往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访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光教授、师怡副教授、刘学文副教授和教学秘书张毓慧老师等参加了学习交流活动。张光副院长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举措与成效,师怡老师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参加国际法律竞赛的相关情况,刘学文和张毓慧老师介绍了本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教学和学习情况。双方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双语课程授课、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学生境外实训、教学改革等诸多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与交流。会议气氛热烈、讨论深入,同学们表示收获颇丰。会后,师生们参观了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

7月16日上午,游学活动的第五站,实验班师生前往陕西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所访学。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是西部地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所,是中世律所联盟(SGLA)成员所,也是陕西省律师协会的会长单位。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所是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周启邦律师事务所联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该所设有专门的国际业务部,涉外法律业务业绩突出。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合伙人会议主席高漫律师、联营律所主任刘坚律师党支部书记杨元元律师、高级合伙人唐亚妮律师、合伙人白云律师以及国际业务部的多名律师参加了学习交流。同时,律所还特别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王瀚教授到会指导。高漫律师介绍了陕西律所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涉外法律业务的基本情况;刘坚律师介绍了联营律所的发展历程以及国际业务部办理的涉外案件的基本情况;杨元元律师介绍了永嘉信所立足“一带一路”起点城市,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发展战略情况;国际业务部的吴青洋律师、白云律师结合自身成长经理,与同学们分享了涉外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日常学习和持续发展的经验和体会。王瀚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以国际航空法和国际海洋法为例,从国家发展涉外法治的战略定位出发,介绍了中国发展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涉外法治人才的发展方向和应备素质和能力等,要求同学们将个人成长与国家的需要相契合,强化国际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储备,培养和训练专业基本能力,高度重视科技与法律的结合,练就过硬本领,为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实验班师生与与会人员还围绕西安特殊的区位优势所带来的涉外法律服务特点等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7月16日下午,游学活动的第六站,实验班师生前往上海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上海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是陕西省律师协会的副会长单位,涉外法律业务业绩突出。律所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田亚强律师,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黎力律师、合伙人梁建明律师、省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罗民律师等9名律师参加了活动。田亚强主任介绍了律所的基本情况和西安作为“一带一路”的起点城市涉外律师业务的发展情况;陈黎力副主任介绍了锦天城(西安)所涉外律师团队的基本情况,分享了律所开展涉外非诉业务成果。罗民律师介绍了西安涉外金融证券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存在的不足。随后,罗骁律师等几位青年律师向涉外法治实验班分享了涉外律师的成长经验,双方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展开了深入地交流,取得了大量的宝贵经验。

7月19日上午,游学活动第七站,实验班师生前往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律师协会的会长单位,在涉外法律事务等业务领域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参与和主持了大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涉外项目谈判和涉外诉讼法律事务。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徐步林律师、省律协国际法委员会王军权律师、合伙人王玲玲律师、涉外事务部冯亚茹律师等六位律师参加了活动。徐步林主任介绍了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情况和昌浩所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情况。王军权律师以自身阅历结合业务开展经历,对同学们提出建议和要求,涉外法治人才首先应当打好外语基础,学好国内法,熟练掌握外国法律;冯亚茹律师认为合格的涉外法律人才应当在法律思维、语言能力和身体素质这三个方面做好准备,并向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成长经验;王玲玲律师重点介绍了作为律师应当注重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一个优秀的律师应当在接人待物等各方面均衡发展。律师们认真解答了学生们在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专业能力培养方面的各种困惑。双方畅所欲言,进行了全面深入地交流。

7月19日下午,游学活动第八站,实验班师生前往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近年来在离岸公司业务、境内外上市业务、区域资本市场业务、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律所执行主任、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国际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丹律师、省律协国际法委员会王俊权律师、秦华代律师、孙镠瑾律师以及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星波律师加了活动。朱丹主任介绍了律所的基本情况和近期律所完成的涉外非诉业务情况,就涉外律师的专业思维、涉外法律实务能力分享九个方面的经验和体会;王星波主任介绍了央企的涉外法律需求和实务经验;秦华代律师和孙镠瑾律师也分别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建议同学们打好国内法和外语的学习基础,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

此次“涉外法治”实验班的暑期游学是学校创新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体现。游学活动是将课堂搬到了校外,借助社会优势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活动时间安排紧凑,行程内容充实,师生收获颇丰。一方面,探访了“一带一路”之“丝绸之路”黄河沿线上较早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两所“立格联盟”成员高校——甘肃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了解、学习和交流了兄弟院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前沿状况,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另一方面,深入中西部地区在开展涉外法律业务方面卓有成效的六家代表性律师事务所,了解了中西部地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需求,和不同地区的位优势状况,从诸多优秀律师身上获取了成为一名合格的涉外律师所必备的经验和体会,对同学们的学习和成长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力,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努力成长,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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