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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签订立法服务协议

作者:  |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4-04-25  |  点击数:  

424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李霞等一行3人到山东政法学院调研,双方围绕《山东省教育考试工作条例》的制定等事宜进行深入交流,并签订服务协议。签约与座谈前,学校校长王效彤会见来宾。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胡晓清主持座谈会。

 

胡晓清代表学校对李霞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程和法治服务等情况。她表示,山东政法学院始终聚焦服务法治山东建设,此次《山东省教育考试工作条例》的制定是学校服务法治山东建设重要一步,下一步校内专家将持续为《山东省教育考试工作条例》和其他山东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李霞介绍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情况,并就《山东省教育考试工作条例》的制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座谈会上,双方达成了初步共识,为未来合作培养打下了坚实基础。教务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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