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对象
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的本、专科结业学生,通过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二、工作流程
1. 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和结业证书原件。
2. 二级学院须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资格,主要审核内容为:成绩是否合格,学分是否修满,费用是否缴齐等。
3. 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结业学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4. 学籍科复核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籍科印制证书,教务处领导、分管校领导审签后,办公室验印盖章,学籍科完成学信网换证标注。
5. 学籍科通知二级学院领取毕业证书,二级学院通知学生领取。
6. 学生换发证书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学生归档材料提交档案科存档。
三、其他事项
1. 二级学院应向教务处学籍科提交的材料有:《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结业证书、成绩单、《结业学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汇总表》。
2. 经审核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若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需由学生本人按相关流程申请学士学位补授。
3. 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学生本人,做好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