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学籍异动主要有休学、复学、保留学籍、退学等。
一、休学
1. 材料准备
(1)学生本人填写的《山东政法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2)因病休学的学生,需到校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创业休学的学生,需提供详尽的创业计划书;其他原因,请据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办理流程

3. 休学说明
(1)学生最多休学两次,每次期限不超过1 年。
(2)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3)学生休学期满,应提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
二、复学
1. 材料准备
(1)学生本人填写的《山东政法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2)病愈康复的学生,需提交校医院开具康复证明;创业复学的学生,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参军退役的学生,需提交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原因,请据实提供相关材料。
2. 办理流程

3. 复学说明
(1)学生保留学籍期满或休学期满,应提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办理复学手续。
(2)保留学籍期满或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三、保留学籍
1. 材料准备
(1)学生本人填写的《山东政法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办理流程

3. 保留学籍说明
(1)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2)保留学籍期满须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四、退学
1. 材料准备
(1)学生本人填写的《山东政法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2)学生个人原因申请退学的,需提交学生本人书写的退学申请书及家长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特殊情况申请退学的,由学生家长或学生所在学院出具退学情况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 办理流程

3. 退学说明
(1)退学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2)已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恢复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