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材料准备
(1)学生手写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须家长签字确认)。
(2)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军入伍的新生,需提交《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体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提交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因创业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提交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办理流程
3. 保留入学资格说明
(1)入伍新生退役后 2 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 2 年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退役证和高考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由校医院证明经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由本人申请,在报到后两周内持校医院医疗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期限至次年八月底。
(3)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