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

国际经贸规则(030105T)

作者:  |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2-07-10  |  点击数:  

国际经贸规则专业是我校法学类新设专业,于2022年首次招生。本专业依托我校的优势专业——法学专业,充分利用法学专业的优势资源,侧重于对学生进行国际经贸规则方面理论素养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锻炼。我校法学教育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水平高,对国际经贸规则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既具备扎实的中国法律知识和执业能力,又通晓国际民商事法律制度,精研国际经贸规则,拥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能够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处理国际经贸争端、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处理国际投资争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处理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大法官、国际仲裁员和国际律师,以及能够解决“一带一路”、国内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等各类涉外法律问题的高端经贸法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的学生除了应当具备符合法学本科专业基本要求的法学知识基础之外,还应当具备经济、贸易、投资、金融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处理国际经贸规则及其争端解决所需要的高水平法学知识。学生应具有高水平的专业英文能力,具备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够运用英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并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文书写作能力、业务分析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培养方式:国际经贸规则专业以我校的优势学科法学学科为背景和有力支撑,突出学生在国际经贸规则方面的法律知识与实践技能。

1.创新课程体系。专业课程聚焦国际经贸规则领域,个性拓展课程增强国际经贸争端解决的仿真模拟,选修课程引入其他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以此贯彻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

2.多样化授课模式。在传统的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基础上,加强核心课程的全英文教学、课堂上注重小组讨论,增加学生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同时聘请业内专家授课等多种授课形式。

3.探索双导师制。强化精英式教学,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方向建立校内教师、校外专家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

4.拓展中外联合培养模式。包括国际交流生项目、海外游学等。

主要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英语)、法律职业伦理、世界贸易组织法(英语)、国际商事调解与仲裁(英语)、国际经济学等。

学制: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8年。

学分:总学分:171.5。其中,必修课136.5学分(通识必修课44学分,专业基础课16学分,专业核心课58学分,实践必修课18.5学分),选修课32学分(通识选修课6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实践选修课10学分),素质拓展3学分。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属于法学类专业,按照国家政策,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毕业去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际组织、跨国企业和国际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关的法律工作;或者攻读国内外法学、法律硕士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E-mail:jwc@sdupsl.edu.cn
版权所有: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