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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本科教学档案材料归档保管规定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为做好本科教学档案材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实现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使教学档案更好地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服务,特作以下规定。

一、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1、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相关部门应明确一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配备相应的兼职人员,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教学文件材料。

2、实行“三纳入、四同步”管理体制。“三纳入”即纳入教学工作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毕业分配、上报各种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出具归档证明、材料同步。

3、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的全过程,符合保存完整、系统、准确的归档要求。

4、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连续性、系统性特点。

5、归档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综合管理、学科建设、招生、学籍管理、实践教学、学位工作、毕业生工作等。

6、归档的重点是本单位在教学工作,特别是在教学实践各个环节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文件材料。

7、上级有关教学的文件原则上与本单位教学文件分别组卷。

二、教务处教学管理档案的归档范围

上级下发及学校、教务处各科室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当前教学管理和未来发展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由教务处整理存档。

(一) 综合材料

1、上级下达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

2、教育改革、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学制等方面的规定、办法等

3、本校制定的教学管理、培养方案、实习安排、教学质量评估及各种教学评优的规章制度、调研报告、实施细则、总结等

4、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5、教学委员会会议及教学工作相关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材料

(二) 招生

1、上级下达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

2、各学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3、各学年、各专业新生录取表、光盘

4、各学年、各专业新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5、各学年、各专业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三) 教学运行与课堂教学

1、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教案

2、各学年校历表、各学期课程表

3、各学期考试卷

4、各专业考试课程试卷分析报告

5、实习计划及有关资料

6、教学检查安排、总结等

7、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办法、规定

8、教学运行、调度的原始材料

(四) 学籍管理

1、各学年在校生名册及分专业学生统计表

2、各年级学生学籍登记表、毕业生验印数据核对表及光盘

3、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

4、学历证明存根

5、学生奖惩材料

6、英语等级考试、能力考试材料

7、计算机等级考试材料

8、职业技能考核材料

(五) 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建设

1、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建设计划、论证、申报、审批、总结等方面的材料

2、本校教师主编教材或参编的全国统编教材(正式出版)

3、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自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及参考资料

4、各专业教材使用目录

5、各专业使用统编教材、获奖教材情况统计表。

(六) 教学评估与教学研究

1、各类教学评奖文件、通知、表彰决定

2、教研课题立项、验收、总结、奖励等方面的材料

3、教学评估与教学研究工作相关会议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材料

(七) 学位工作

1、上级有关学位工作的文件材料

2、学校学位评定条例、办法、总结等

3、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4、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名册

5、本科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三、各院系部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在本科教学工作中自然形成,能反映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的材料,对今后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材料均需将原件(定稿)整理归档。

(一) 教学工作文件报告

1、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学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计划、规定、重要通知等

2、关于教学工作的请示、报告及学校的批复、意见

3、每年度或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材料

4、教学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

5、教师教研活动记录

6、教学改革立项、检查、总结验收材料

7、学生运动会材料

(二) 专业、课程建设、培养计划

1、专业、课程设置及调整的申报、审批材料

2、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案

3、教学进度表

4、课程表

5、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三) 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

1、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实习基地简介等材料

2、实习计划、总结等

3、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原件

4、学生参赛获奖材料(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 教学评价、评优材料

1、教学工作检查、制度建设等材料

2、教学质量考核相关材料

3、教学成果、研究论文及获奖材料

(五) 教材建设

1、教材使用目录

2、使用统编、获奖教材情况

3、教师主编、参编教材及获奖情况

(六) 教务管理

1、各学期学生试卷及试卷分析(必修课试卷及试卷分析必须完整保存至学生毕业后1年)

2、各学期试卷

3、调课申请单

4、学生作业(部分)

5、教师填写并签字的学生成绩单

四、教研室教学档案的归档材料

1、与本教研室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

2、本教研室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

3、本教研室所有课程的教案

4、本教研室所有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5、本教研室所有课程的课程表

6、本教研室所有课程教材、参考资料

7、本教研室教学检查有关资料

8、本教研室教学改革与研究资料

9、教研室活动记录

10、教学工作总结

11、本教研室及教师所有获奖情况(文件、证书复印件)

五、档案材料的移交

应由院系部移交教务处保管的档案材料,一般每学期移交一次;重点材料随时移交。需要由学校档案室保存的材料,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档案材料的移交均须有交接目录。教学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做好材料的交接手续。

六、检查与奖励

教务处将协同学校档案科对各教学相关单位及教务处各科室教学档案材料的归档保管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估,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其他

1、本规定所列档案材料之外,各部门认为确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亦应归档保存。

2其他类型、层次的教学档案材料归档保管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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