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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一、课前准备规范

1教师必须着装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

2、教师上课前带齐教材、教案、讲稿、教学日志、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料。

3、教学日志必须填写完备,教学进程表符合教研室的统一要求,忠实填写授课记录和批改作业情况,认真总结学期教学工作。

4、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应准时上下课,不得空堂、迟到或提前下课。

二、课堂教学形式规范

1、每次上课前应喊起立,教师和学生要相互致礼。

2、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同时教师应要求学生关闭通讯工具。

3教师一般应站立讲课,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站立上课的教师,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由院系部负责人批准。

4、教师须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流畅,语速、节奏适度,尾音清楚,没有无意义的重复和明显的口头语。

5、教师授课应声音洪亮,能够运用肢体语言配合教学。

6、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应首先向学生作自我介绍,留给学生联系方式;要向学生说明本课程的性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等事项;要求学生作好课堂笔记;向学生提示本课程的学习方法。

7教案书写要求科学、准确地体现教学思想,程序设计合理,记载详细,实用性强。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流程、时间安排、教学设计、教学内容、课堂小结等内容。

8、多媒体课件结构合理,条理清楚,每个模块有明确的主题和相对完整的内容。制作质量较高,能以丰富而精炼的内容、方便有效的表现形式、生动悦目的画面来调动学生的想象力,促进学生参与教学。多媒体课件应避免书本的简单重复和过多的文字,注意运用丰富的视频、动画、声音等媒体,但必须与授课内容相吻合。

9、板书应工整条理,层次分明,无错别字。

10、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科学适量而有计划地安排作业内容和形式;作业应具有典型性,要侧重于概念的理解和能力的训练;教师必须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要善于从作业中发现学生学习上的问题;教师批改作业要有文字记载,要有档案资料。

11、每单元授课结束后,教师应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参考文献,帮助学生深化学科知识,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课堂教学内容规范

1、教师上课必须坚持学术自由和政治纪律相统一,注意讲授内容符合“四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伦理道德相一致,要有利于学生优良品德的培养,有利于学风、校风建设。

2、教师须合理安排全学期的教学工作,应按照教研室统一设定的教学进度组织教学。教师应确保每个教学单元的知识内容充实,难易、深浅安排要均衡合理,教学过程要紧凑,恰当分配和充分利用时间。

3、合理选择授课内容,教学应符合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素质培养和能力训练。

4、教师授课过程必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应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做到教书育人;联系操作实际,运用实践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联系社会实际,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象,提高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教师运用案例教学必须做到案例讲解与理论阐释有机结合,所用案例必须生动恰当,不能出现案例过于陈旧、案例与理论不相吻合的情况。

6、教师授课要突出传授知识的结构体系,要把每节课的教学内容融入知识结构的大体系中。讲授新内容前要对上节课讲授过的内容做简要回顾,注意新旧内容的衔接,讲课结束前要对所讲内容做简要的概括和总结,以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7教师在教学中应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介绍学科前沿信息及本人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见解,以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8、每一次授课的教学内容应相对完整,不能出现知识点支离破碎的现象,注意知识讲授、技能训练、复习巩固、布置作业、课外辅导、检查测验等教学环节的有机结合。

四、课堂教学方法规范

1、课堂授课必须逻辑严密,论证严谨,讲解透彻,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难点。教授过程循序渐进,讲解由易到难,深入浅出。

2、教师授课过程中应注意学科知识交叉、内容拓展,并做到融会贯通,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利用不同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方法要讲求引导启发。课堂教学形式应多样化,把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放在重要位置。提倡运用提问式、启发式、导学式等多种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4、教师组织课堂讨论应做好充分准备。题目或内容应于讨论课前告知学生,使学生明确讨论的目的和要求,并在课前做好查找资料、拟定发言提纲等准备工作;在讨论中,教师应启发学生独立思考,鼓励学生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引导学生逐步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做好归纳和总结,使学生获得正确的观点和系统的知识,纠正错误的、片面的、模糊的认识。教师应合理控制讨论进程,不得借讨论浪费学生学习时间。

5、教师上课过程中要避免照本宣科、照屏宣读、罗列堆砌、平铺直叙、过度依赖多媒体手段等问题。严禁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音频或者视频。

6、教师授课应设置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提倡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共同创造和谐、民主、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氛围。教师授课语言应文明、得体,不庸俗、不粗俗,不卖弄、不做作。

7、教师授课结束后,应注重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对知识的需求情况、对能力的发展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教师要有课堂管理意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学生如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教师应报学生所在院系部进行处理;禁止出现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取消学生听课资格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五、外语类、体育类、计算机类和实践类等课程可参照本规范制定相应的符合自身特征的规范。

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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