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山东政法学院关于加强特色教学体系建设的意见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为深入落实学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贯彻 “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保证学校特色教学体系建设扎实、有序地进行,制定以下建设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山政特色教学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学校建成普通本科院校以来,全面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积极稳妥地进行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意识不断强化,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但面对激烈的高等教育竞争,在确保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必须准确定位、凸显特色,以特色建设统领全局,构建特色鲜明的山政教学体系,才能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同时,建设特色教学体系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全体教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其战略意义,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齐心协力,共谋良策,持续努力,不懈探索,逐步建立起符合校情的特色教学体系。

二、建设山政特色教学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载体,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起特色鲜明的山政特色教学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特色理念与特色实践相统一原则。构建特色教学体系,在理念上必须牢固树立特色发展意识,在实践中必须以构建特色教学体系为指导,明确构建特色的要求、措施和步骤,始终围绕特色的构建规划工作、组织工作、督导工作、完善工作,最终实现特色理念与特色实践的有机统一。

2、办学质量与办学特色相统一原则。构建特色教学体系必须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加强内涵建设,确保教学质量,夯实办学基础,同时必须坚持错位竞争,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办学特色,创造特色品牌,最终实现以质量促进特色,以特色提升质量。

3、教育过程与教育成果相统一原则。构建特色教学体系既要注重教育过程,多角度多层次循序渐进地推进特色建设,又要注重形成标志性的教育成果,即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改项目、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体现学校办学实力的成果和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等体现人才培养水平的成果。

4、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统一原则。构建特色教学体系必须注重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统一,既要有明确的近期目标,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力量于一点,实现特色体系点的突破,又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正、积累和完善,通过长期建设形成稳定的得到社会公认的特色。

三、特色教学体系建设内容

(一)一个核心目标:按照素质教育要求,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

(二)两项关键任务: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1.专业建设

1.1以法学为核心分层次阶梯式进行专业建设。彰显法学优势,突出法学特色,打造“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摇篮”,是实施特色战略、塑造特色品牌的核心。在专业建设上,实施“三个圈”专业建设规划,强化夯实法学专业核心圈,稳步推进大法学外围圈,逐步拓展非法学支撑圈,以法学专业为龙头,分层次建设,阶梯式推进,促进专业之间的相互支撑与融合,逐渐建立以法学为核心,法经文管工协调发展的特色专业体系。

1.2着力提高专业质量,适度增加专业数量,稳步推进专业建设。依托优势的法学专业,积极拓宽专业口径,拓展办学空间,以积极而稳妥的态度进行专业建设,适度增加专业数量,但不盲目追求数量。加强对专业建设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支持,保证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图书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引进与培训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1.3整合各种资源加强专业建设,探索专业建设新模式。整合校内资源,促进各专业间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吸纳社会资源,发挥优质社会资源对人才培养的独特作用;探索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校际联合办学、国际联合办学等新模式。

2.课程建设

2.1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构建理论性、实践性和职业性兼顾的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科学处理学科教育、实践实训和职业资格教育的关系,使学生具备基本的理论基础,但不以学术培养为主导;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但不限于操作技能训练;具备获得职业资格的能力,但不仅仅进行考试培训。在课程体系中,精简理论教学内容,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融入职业素质内容,最终建成理论性、实践性和职业性兼顾的课程体系。

着力加强四大课程体系建设,建成包含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网络课程体系、实践实训课程体系和素质拓展课程体系的科学的、系统的课程体系,逐步实现课堂教学课程优质化、精品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化,素质拓展课程规范化,网络教学课程便捷化;建设30门左右的校级精品课程、100门左右的校级优质课程、150门左右的实践实训课程、50门左右的素质拓展课程、500门左右的网络课程;争取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全部建成省级精品课程,力争建成3-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其他专业核心课程全部建成校级精品课程,1-2门主干课程建成省级精品课程;适度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

2.2以提高学生理论基础为目标,建设精品化课堂教学课程。非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要结合精品课程的指标体系,用五年左右时间全部建成校级精品课程。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要全部建成省级精品课程,部分课程争取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其他专业争取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上取得较大突破。已经建成的各级精品课程应加大后续建设,提高精品课程的辐射力度,满足学生学习精品课程的需要。

2.3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丰富和完善实践实训课程。把实践教学纳入正常的教学安排,不断丰富实践实训课程数量,稳步提高实践实训课程质量,逐步推进实践实训课程体系化建设,切实增强实践教学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最终形成实践目标明确、实践内容充实、实践方案优化、考核方式科学、实践成效显著的实践实训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实践实训分层次开展,分阶段推进,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全面提高。

2.4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目标,引进和开发网络课程。在加强校园网络平台建设和引进“清华在线”网络教学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广泛引进网络开放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开阔学生视野,感受名师风采;引导和支持教师开发网络课程,丰富网络教学资源,增进师生交流互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2.5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建设体系化规范化的素质拓展课程。把素质拓展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研究学生素质发展要求,明确学生素质拓展内容,制定学生素质训练标准,规范学生素质考核,建设体系化规范化的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八大保障体系

1.教学思想保障体系

1.1加强各级领导教学思想建设。各级领导要加强现代教学思想的学习和研究,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要充分认识建设特色教学体系的重大意义,在深刻理解“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落实为科学的工作理念,清晰的工作思路,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工作任务、系统的工作方案,配套的工作措施,确保特色发展思想深入人心,成为全体教职工行为的指导性思想。

1.2强化特色教学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宣传渠道,加强对建设特色教学体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的宣传,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为深化教学改革、创建教学特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3加强特色教学项目研究。在特色教学体系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山政特色教学体系的内涵、特征、要素、要求等,促进山政特色教学体系研究的深化,为特色教学体系的形成提供理论支撑。

2.教学条件保障体系

2.1加强实验室建设。继续加大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在原有实验室基础上,参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完善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和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的建设,全面提升实验室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使用效率,搭建起省内一流的实训教学平台。

2.2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学校发展整体战略,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全部教室建成多媒体教室,全部宿舍都能上网,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各实验室、教室、链接校园网的校内每台微机均可实现对网络课程的顺畅访问。

2.3加强专业图书资料建设加大图书资料的经费投入,最终建立起包含本专业基础理论的权威性图书、实践操作的应用类图书、与时代同步发展的报刊杂志以及多媒体资料的立体化图书的完整专业图书资料室,为学生拓宽视野、深化专业学习提供图书资料保障。

2.4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稳步增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数量,依托行业建立系统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法学专业积极争取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监狱系统、律师事务所系统等建立系统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其他专业也要在相应的专业实务领域建设足够数量的实践教学基地;同时要加强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联系,密切协作,创建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切实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

3.教学改革保障体系

3.1 加强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研究投入力度,完善教学改革项目招标制度,坚持以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围绕学校教学改革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全面地研究,形成一系列理论性和操作性有机融合的研究成果,以理论指导教学改革实践,保证教学改革实践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3.2继续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按照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应用能力培养要求,继续推进教学方法改革,进一步实现由注重知识传授向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并重的变革,从过去强调课堂内教学,转变为将课堂内教学和课堂外学习相统一,将学生结构化学习和非结构化学习相结合,显性学习和隐性学习相结合,让学生在不同场所,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学习。

3.3继续推进考试模式改革。继续推进考试模式改革,发挥考试的引导功能和评价功能,促进学生学习模式和教师授课模式的全面变革。考试命题应由注重知识考核向注重能力素质考核转变,在考查学生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大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考试过程应多种方式相结合,逐步提高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实际操作等考试形式所占比例;学生最终的成绩应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4.师资队伍保障体系

4.1加强双师型教师引进与培养。教师引进注重职业资格和从业经历,增加双师型教师的引进数量,提高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强化现有师资的职业资格和从业经历培训,实施“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每年按计划选派青年教师到各级法院、检察院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丰富教师实践经验,增强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

4.2加强专业实践实训教师的培养。制定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实践实训教师和管理队伍,逐渐培养专业的实践实训教师队伍,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践实训教学,提高实践实训教学的质量。

4.3加强教研室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加强教研室建设,不断强化教研室的教研功能,促进教师之间针对教学和科研进行沟通交流。

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依托团队的力量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培育教学名师,争取实现国家级教学团队和省级教学名师的突破。

4.4加强校外兼职教师的引进与管理。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外兼职教师的引进与管理。制定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办法,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部门专家为兼职教师,承担实践实训课程或进行讲座,不断扩大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5.教材建设保障体系

5.1推进自编教材建设。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根据教学需要,稳步推进特色自编教材建设。在教材开发模式上,倡导开放性教材开发,突破学校本位,设立相应扶持政策,鼓励有跨学科背景或行业经历、阅历的高校教师,与行业资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新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发应用性特色教材、辅助教材。

5.2 强化教材质量监控。开展教师评教材与学生评教材工作,强化对教材选用及使用的质量监控,逐步形成规范的教材选用、更新与淘汰机制。

6.教学管理保障体系

6.1深化院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逐步扩大院系部管理的自主权,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二级院系部在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6.2 加强对二级院系部的考核。实行二级院系部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考评机制,加强对二级院系部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引入社会评价结果对院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考评,包括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公职人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的通过率以及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改项目等教学成果,以客观的数据来评价院系部的教学工作,促进院系部教学工作的逐步完善。

加大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力度,每年对教师的开设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改项目、授课大赛等情况进行一一考核,进行量化打分并进行评优,促使教师重视教学工作。

7.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7.1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校级质量监控体系,完善领导督察、专家督导、教学检查、同行评价、学生评教五位一体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各院系部应逐步完善二级督导组织。

7.2提高监控信息反馈效率疏通信息反馈渠道,进一步完善教师信息员和学生信息员工作,促进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及学生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流畅,反应及时。

7.3加强监控结果的科学运用。进行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质量监控结果在教师职称晋升、教师评优等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8.教学制度保障体系

8.1严格执行现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确保特色教学有序规范运行。

8.2 进一步完善教学规章制度建设。在现有教学规章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重点进行教学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实践教学制度建设,制定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制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践实训课程开发与评估、实践实训教师考评与奖励等制度,为构建特色教学体系提供制度支持。

一一年三月十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E-mail:jwc@sdupsl.edu.cn
版权所有: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