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深化教学改革的手段。课程建设涉及教育思想观念、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手段、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教学条件等多方面的内容,直接体现学校的教学水平,并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增加课程数量,提高课程质量,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山东政法学院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山东政法学院专业建设十年规划》要求,特制定我校2014年-2018年课程建设规划。
一、现状分析
“十一五”期间,学校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契机,以课程资源建设为基础,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驱动,加强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整合和优化课程体系,构建了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课程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为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一定基础。
(一)主要成效
1.课程建设程序更加规范、课程数量大幅增加。“十一五”期间,学校“课程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省部级精品课程、校级课程(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实践实训课程、引进校外课程、开发创新课程等课程)建设。一方面,鼓励教师申报课程,并在经费保障,教学工作量计算、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完善课程验收标准,规范课程立项和结项程序,严把课程建设质量关。经过几年的建设,学校目前已有省部级精品课程25门,校级精品课程27门,优质课程 30门,实践实训课程达到26门,课程资源总量达到830门,大大缓解了学校课程资源供应与学生选课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
2.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更加合理。学校在大力加强课堂教学课程体系建设的同时,着力实施三大措施:搭建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构建网络课程体系,并通过举办网络平台培训、网络课程竞赛等活动,提高网络课程的建设质量;建设实验(实训)中心,构建实践实训课程体系,研发实训软件,组织实践实训课程专项检查,提高实践实训课程的质量;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项目”建设工程,制定《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实施规划》(鲁政院〔2010〕165号)和《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证赋分办法》(鲁政院〔2010〕215号),对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加以整合、规范,开发综合素质拓展课程,将学生的综合能力训练和素质培养纳入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当中。通过各方面努力,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网络课程体系、实践实训课程体系和素质拓展课程体系等四大课程体系逐渐形成并进一步优化。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把课程设置为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实训必修课、实践实训选修课、素质拓展课七大模块,其中,公共选修课按六大模块统一设置,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不断增加选课门数,课程设置更加合理;专业必修课按照各专业的职业需求及学科性质进行了优化设置,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了精练与强化;专业选修课按各自专业需求进行模块设置;实践实训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独立设置。各专业实践实训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均超过20%,改变了重理论轻实践、重课程讲授轻实践能力培养的现象,突出了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部分专业依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实行按方向培养,并开发出相应的方向课程模块。
3.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在课程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一支知识和年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目前,学校拥有专任教师533人,其中副教授以上教师16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64人。拥有225余名 “双师型”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省级教学名师,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拥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学校还聘任161多位省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4.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对课程建设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在课程建设中,学校重视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申报,以竞标立项和申请立项相结合的形式,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学各方面研究与改革。近五年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11项,校级项目立项62项,涉及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教材等方面的有20多项,有力的推动了课程改革和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共享,带动了整体课程水平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课程建设中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的倾向,开课率不高。学校在课程建设中应该坚持“规模适度发展、注重内涵建设”原则,但部分院系部、部分教师在课程建设思想中,还存在“重申报轻建设”倾向,热衷于课程的立项、结项,盲目扩张课程数量,不重视课程申报后的后期内涵建设,课程开设率不高,不仅使课程数量实质上缩水,而且影响学校整体课程布局结构和质量。
2.课程发展不均衡,部分课程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的25门省部级精品课程主要集中在法学专业和监狱学专业,其他专业的课程建设水平尚徘徊在校级层次。专业发展离不开课程的支撑,非法学专业课程的现状将削弱“非法学专业支撑圈”的作用,影响学校构建的“法学专业核心圈、大法学专业外围圈、非法学专业支撑圈”的整体专业布局及质量。
3.课程资源数量仍有不足,课程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总体课程虽然有了大幅增长,但学生选课时,可供选择的选修课程数量仍然有限,学生自主选择的余地仍然不够大;国家级精品课程、校级开发创新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高品质课程在我校尚属空白;自主学习课程、小学分课程等特色课程的建设力度仍需加强,实践实训课程体系化建设和素质拓展课程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4.实践教学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实践实训课程开出率有待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践实训项目比例偏少,实践教学系列教材或教学资料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实践实训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总体素质尚不能适应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结构不尽合理,水平有待提高。
5.课程建设评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课程建设评估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学校只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缺乏一般课程的评估指标体系;课程评估尚未制度化、常态化;课程团队负责人尚未明确,权责不清。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增加课程建设数量,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思路
课程建设是集观念、师资、内容、技术、方法、制度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遵循“整体规划、分层实施、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进行。
课程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现代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以转变教育观念明确课程定位为前提,以系列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为重点,以深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为核心,以教材建设和课程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试方式改革为支撑,以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为关键,以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为保障,实现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建设目标
1.课程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继续鼓励精品课程、新引进课程、开发课程、实践实训课程等课程的申报,力争未来五年学校课程总量达到1000门,基本满足学生选课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2.课程质量进一步提高。鼓励教师课堂授课和授课大赛中使用精品课程,充分发挥精品课程在课程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和幅射效应;未来五年,学校将建设3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其中非法学专业不少于15门;建设一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群;力争申报15个省部级精品课程群;力争实现国家级精品课程零的突破。
3.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继续完善四大课程体系,有序推进特色课程体系建设,未来五年,学校将推动建设20门左右的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创新5门左右课程,引进 10门左右尔雅通识课程, 建设20门左右自主学习课程,20门左右小学分课程,填补课程体系空白,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4.遴选一批校级示范公开课。校级示范公开课具体包括案例教学示范课、讨论教学示范课、实践教学示范课、网络教学示范课。未来五年,计划每类公开课打造1-3个样板,向全校展示,充分发挥优质课程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和幅射效应。
5.推动校际合作课程建设。未来五年,通过学校之间网络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加入课程联盟等方式,建设5-10门校际合作课程,缓解我校部分专业、课程师资力量不足的矛盾,加强校际之间的课程资源共享。
五、建设措施
1.加强课程管理,强化建设职责。建立以分管校长为领导的,以教务处为职能管理的,以各教学单位为具体负责的,以各部门积极配合的,以本科各专业主讲教师、实验实习教师、管理人员等人人参加的课程建设组织体系。
(1)教务处职责:制定学校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等;会同财务处制定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掌握、监督、审批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组织课程评估专家组开展校级课程建设立项审批、合格验收、成果鉴定;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指导、协调各教学单位的课程建设工作。
(2)院系(部)职责:成立以院系(部)负责人为组长的二级单位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组建本部门课程评估专家组督促、检查指导所属的各门本科课程的建设工作,并为课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制定本部门课程建设规划,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初评工作并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对评估不合格的课程要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
(3)其他部门职责。课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教学管理部门,还与人事、财务、科研等部门的工作有关。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切实解决课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各门课程,特别是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主要课程,要按课程群培养师资队伍,形成课程教学团队。充分发挥教学团队负责人主导作用,完善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管理制度,培育优秀教学骨干队伍,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梯队明显、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团队,确保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制定规章制度、完善激励措施,推动现有的10个校级教学团队后继建设,力争未来五年再申报2-3个省级教学团队。
3.建设教师队伍,推进课程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校教师引进、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充分开发利用校内教学资源,通过实施“中青年教师高学历计划”、“教师访学研修计划”、“教师培训双百计划”和“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继续实施“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521工程”,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强化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制定新进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纳入制度化、常规化、科学化;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加强对教师的日常培训和专项指导,对教师教学予以诊断,并提出建议和修正方案,帮助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继续组织教师参加授课大赛、多媒体课件大赛、网络课程大赛、微课竞赛等教师业务竞赛,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引进企事业单位或行业专家及管理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参与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数量和素质;提高外聘教师的质量,大力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来校任教。
4.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加大教材建设力度。结合新修订完成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新制定或修订本科专业非核心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做到所有开设的课程均有教学大纲且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修订)要以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贯彻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相结合原则,吸取课程建设的最新成果,明确对培养学生素质、提高学生能力的要求。教材选用要注重科学性和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要优先选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选用近3年出版、内容新颖、高质量的新教材;完善教材评价机制;鼓励教师编写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并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适应的自编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案例和习题集等,鼓励优势专业和特色课程积极编写特色教材。
5.加强课程研究,推进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改革。为有效推进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的改革,学校将采取招投标和一般立项相结合的方式,支持与课程建设关系密切的,以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试方式等为内容(含实践教学)的研究项目,对于创新性强、成效显著成果以公开示范课的方式推广,并在教学成果奖评选方面予以支持;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教学、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拓宽教师思路,提升教师水平;以教师发展中心为平台,通过开设名师教学工作坊,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沙龙活动、教学研习营活动等多种方式,激发教师创造力,推动教师参与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改革。
6.加大课程建设经费投入,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加强对课程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确保课程建设经费预算总量每年增长5%左右。建设经费要合理安排,遵循“保证重点、扶持弱势、分批建设”的原则予以投入,重点鼓励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创新课程、特色课程等我校空白领域的课程建设,扶持特色鲜明的非法学专业的课程。继续研究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对课程建设的教师在教学工作量计算、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支持。
7.进一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推动实验实训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继续加强实践教学的条件建设,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仿真技术、网络技术、实验实训教学软件等教学手段,推进实验实训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巩固100个左右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专业见习、毕业实习中的平台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见习(实习)时间,落实见习(实习)效果,探索见习(实习)效果考核方法。改造现有教学内容,推进实验实训课程项目化建设,实验实训课程以实验项目为单位,按照“基础型实验实训项目、综合型(提高型)实验实训项目、创新型实验实训项目”三个层次予以建设,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比例适当的实验实训课程内容体系;改革演示性、验证性实验,使理工类专业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实训项目的课程比例达到80%以上,其他专业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教学目标积极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改革,适度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深化实验实训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多样化的实验实训教学模式,提高实验开出率,力争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以上;完善实验实训教学考核方法,保证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组织实验实训教学任课教师进行技术培训,帮助教师掌握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熟练运用实验实训教学软件,提升实验实训教学水平。
8.完善课程评估机制,促进课程质量提高。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实施课程评估制度,采取院系部自评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估结束形成课程评估报告。建立长效机制,使自我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力争院系部和学校每年评估30-50门;建立课程团队负责人制度,做到权利清晰、责任明确,促进课程建设质量稳步提高。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