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山东政法学院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一、课程代码编制原则

课程代码是课程信息的载体,是实施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选课的基本依据,课程实行一门课程一个代码,不同课程不同代码的原则。同课程不同性质、不同学分的,分别编码。未编码的课程不进入教学管理排课选课系统。

二、课程代码的组成

课程代码由一位字母与八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各代表特定的含义。

(一)左起首位用数字表示课程层次,1—本科,2—专科,3—本专科都适合,4—研究生课程。

(二)左起第二位用数字表示课程性质。

课程性质代码表

代码

课程性质

代码

课程性质

1

公共必修课程

5

实践必修课程

2

公共选修课程

6

实践选修课程

3

专业必修课程

7

素质拓展课程

4

专业选修课程

(三)左起第三位用字母表示课程归属系别。

课程归属系别代码表

代码

主管单位

代码

主管单位

A

教务处

H

外语系

B

法学院

I

新闻传播系

C

刑事司法学院

J

商学院

D

民商法学院

K

马列主义教学部

E

经济贸易法学院

L

体育教学部

F

警官学院

M

团委

G

信息科学技术系

(四)左起第四、五位用数字表示课程的专业归属

专业归属代码对应表

专业代码

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

00

公共课程

51

法律事务

01

法学

52

法律事务(经济)

02

行政管理

53

法律事务(对外经济贸易)

03

监狱学

54

行政管理

0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5

计算机信息管理

05

信息工程

56

应用英语(法律)

06

英语

57

法律文秘

07

日语

58

新闻采编与制作

08

新闻学

59

国际商务

09

编辑出版学

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1

经济学

12

财务管理

(五)左起第六位用数字表示课程开选的建议学期

课程开(选)学期顺序代码

代码

建议开(选)学期

代码

建议开(选)学期

0

适合任何学期

5

适合第三学年秋季学期

1

适合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6

适合第三学年春季学期

2

适合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7

适合第四学年秋季学期

3

适合第二学年秋季学期

8

适合第四学年春季学期

4

适合第二学年春季学期

(六)第七、八、九、十、十一位表示课程的自然流水号。

示例:

例如,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学基础》课程,代码为13B01100023,其含义如下图所示:

三、课程代码的管理

课程代码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编制。各课程主管单位申请的新开课程、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均须向教务处申请课程代码,由教务处编制课程代码后纳入计算机选课系统。

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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