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政院〔2010〕165号《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规定的课程成绩认证赋分及录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证考核对象
山东政法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认证考核依据
鲁政院〔2010〕165号《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实施规划》。
三、总学分
本科3分
专科2分
四、认证项目等级
国家级1.5分/次
省级1分/次
校级(地市级)0.6分/次
院系级0.4分/次
班级级0.2分
五、认证办法
1、以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以《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实施规划》所列基本内容为依据)取得的成绩记录为准,并按照等级赋分。
活动按照班级、院系、学校(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五个等级划分,给在相应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取得荣誉的学生分别赋予一定学分,同次荣誉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认证时所获奖励需注明名称和级别,所发表的文章(等级以报刊级别比较活动级别为准)需注明报刊名称、版次、位次、题目及日期。此项课程成绩记载以学年为单位。
2、学生在校期间要完成素质拓展课程体系中的规定学分,超出规定学分之外的素质拓展活动所得学分不再计入本人学分总额,只作为本人在大学期间所参加素质拓展活动的证明。
3、学分记录和认证工作由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进行,学分录入工作由各院系教务员进行,最后由学校教务处最终认定并计入学生个人学分体系。
4、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由校团委拟定,经学校批准后作为独立的素质拓展项目。
六、认证流程
1、基本程序:个人申请→活动管理部门认定→审核→成绩公示→成绩记载。
自每学年开始,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的要求,自行选择素质拓展课程(活动),课程成绩在活动结束后由本人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报送并备案。所在班级召集支委会或扩大会议(任课教师、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等与素质拓展有关的其他人员参加)对所报内容逐条进行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统一组织按照等级考核(依据不同等次授予不同学分),院系负责人签字认证,由本单位教务员负责学分录入工作。
2、为使认证工作科学规范,各项素质拓展项目完成后,由参加项目学生从校团委网页下载并按规定填写“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赋分申请表”,参加学生要及时地如实填写参与活动的情况,相关组织单位和教师对学生的成绩进行类别确认。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赋分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各院系存档,一份活动组织单位留存,一份教务处存档。
(1)类别确认工作依据以下五个等级进行:
学生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活动应在辅导员批准并监督下举办),获得相应奖项由班级活动组织单位按照获奖等级向辅导员报告并由辅导员根据相应成绩赋分;
学生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获得相应奖项并由院系活动组织单位按照获奖等级赋分;
学生参加学校(地市级)组织的活动,获得相应奖项在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由院系按照获奖等级标准赋分;
学生参加省级活动,以获奖证书为凭证,在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由院系按照标准赋分;
学生参加国家级活动,以获奖证书为凭证,在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由院系按照标准赋分。
(2)以上五个等级的成绩赋分后,报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相关组织者将赋分成绩单交本院系教务员进行成绩录入。
七、注意事项
1.被授予荣誉的学生以有效获奖凭证为依据由学校相应部门、单位根据等级赋分,没有获奖凭证不能认证。
2.学生报送成绩时应提供获奖证书、评选表彰文件、载有发表文章的报刊原件等材料作为相关单位确认依据。
3.学生应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素质拓展课程(活动),积极参加,提供获奖材料应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
4.学生参加的活动应为班级(含)以上单位举办的有组织的活动,否则视为无效。
八、本办法所列有关赋分细则有与《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是包含了知识学习以提高认知和实践活动以提高动手能力相结合的体系,涵盖了大量的板块和内容,学生必须在学习期间真正按照体系所要求的项目完成学习才能实现体系的目标。素质拓展活动赋分工作需要学校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单位、教务处、团委、各院系、广大辅导员、教务员和各班团支部共同完成,工作中要坚持认真负责的原则,不漏报不瞒报,真实有效认证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成绩。
附件:《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证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山东政法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证申请表
(200 —200 学年第 学期)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一级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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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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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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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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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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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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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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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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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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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学术与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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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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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技、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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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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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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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与身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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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礼仪队、广播电台、田径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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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晚会、辩论赛、朗诵比赛、小品、诗歌等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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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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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绘画、设计等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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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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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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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与大型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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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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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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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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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团支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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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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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团总支(辅导员)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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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活动
辅导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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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活动团总支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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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及以上活动活动相关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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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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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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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要求内容真实,格式规范。
2、 该表格装入学生档案,请认真填写。
3、 校级以下活动(不含校级)直接由相关组织单位认证赋分。
4、 校级以上(含校级)活动签章处为学生参加活动成绩证明,活动组织部门(单位)签章后由相应单位在分值栏赋分。
5、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申请人所在院系、活动组织单位、教务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