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山东政法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教学团队是以课程(包括实验实训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教学团队的组建以实现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实现课程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具体任务。

为加强学校教学团队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设立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为加强对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项目建设,大力提高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目的

教学团队建设是学校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以课程(含系列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为动力,通过建立科学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完善的管理制度,创造宽松而严谨的教学与学术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教学团队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最终达到大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建设基本原则

在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团队建设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应当紧密结合学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来开展,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围绕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来组建优秀教学团队。

(二)产学研结合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科研与行业产业合作育人,吸纳教学水平高、专业实践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的优秀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利用他们在教学、行业实践和科研上的优势,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团队整体的专业素养,同时强化学生思维训练,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服务区域经济(行业)社会发展。

(三)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习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注重师德建设的原则。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五)团队水平整体提升的原则。落实教学团队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与科研水平,并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三、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各院系部实际情况,组建一支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立足学校办学定位,丰富专业教师职业经历,加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明确发展目标,培育良好的合作精神,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团队中应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并承担相应的教学或指导任务。

(二)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本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学生受益面广。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发生。

(三)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四)课程及教材建设。积极开展课程、教材、多媒体课件和网络教学建设与研究,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组织申报并争取各级精品课程、精品(规划)教材等建设项目。

四、立项申报条件

教学团队组成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为建设单位,也可以打破现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院、系、教研室),实行跨单位组合。

申报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和优势,具体包括以下条件:

1、带头人能力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在职教授或副教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凝聚力强;熟悉行业动态,及时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从事一线教学,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优秀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注重提升团队教学、科研整体实力。一名专家同期或先后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2团队结构优化: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以单门课程为平台的教学团队人数至少应达到3人,以系列课程为平台组建的教学团队人数应不少于5人,但一般不应超过15人。为保证建设质量,作为参加人员(含负责人)同期或先后原则上不得参与两个以上教学团队。

3、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密切跟踪相关行业发展与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高度重视实验或实践实训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常规化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研成果丰富: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深入研究高素质人才培养与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将教研成果应用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团队成员完成或在研多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5、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具有明确的建设思路与规划。

五、申报与评审

1、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原则上每2年评选立项一次,每次立项2-3个建设项目。

2团队申报。申请团队填写《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相关获奖证书、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交至所在院系部

3院系部初评。各院系部对申报团队进行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各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将被推荐者的获奖证书、论文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可带回)和申报表(含电子版)统一报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申报条件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5学校会议评审。学校教学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团队进行严格审查,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6、建设及验收。经批准正式实施建设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建设周期2-3年。建设期满,项目组提出结项验收申请,并提交《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校教学委员会委托专家组进行项目结项验收,提出验收意见,经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7院长办公会审定。学校院长办公会对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授予“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并发文公布。

8、学校从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申报省、国家级教学团队。

六、项目管理

1、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团队带头人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所属院系部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项目的研究、实践提供必要条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较大问题。

项目立项后,由团队带头人填写《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制定本团队进一步建设的具体方案,经所在院系部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教学团队一经批准,要填报《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建设期间,每年都要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建设中期,接受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的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接受学校的评估验收。

2、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建设经费3-5万元,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按照《山东政法学院教学专项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鲁政院【200939号)列支,主要用于课程建设、教研教改、教师培养等方面;教学团队建设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中期检查前最多只能申报一半资助经费。

3、项目立项一年至一年半内进行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拨款;项目建设期满,项目组须提交《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学校按照《山东政法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组织结题验收。验收主要围绕团队建设内容考察团队的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目标实现情况,课程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改革及实施等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

4、“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有效期5年,此期间年度配发参加教研会议经费5000元。

5、学校对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人员在国内外进修、岗位聘任、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学校鼓励各院系部自主组建和建设院系级教学团队。

6、获选省、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项目,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并对进一步的建设工作给予政策与经费支持。

七、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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