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学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凝炼办学特色,打造育人品牌,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校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运行的实际情况,对2014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总体发展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对培养方案进行科学设计和整体规划,更新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模式,突出实践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彰显育人特色,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提高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培养方案应在对教师、学生、行业和社会等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修订。通过调研,把握相关专业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深入反思现有培养方案存在的不足,形成《××专业教师调研报告》、《××专业学生(在校生和毕业生)调研报告》、《××专业行业专家调研报告》等研究报告,进一步明确培养方案修订的思路,提高培养方案修订的科学性,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符合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
(二)满足学生发展需要,重点加强五类课程建设。注重对学生的直接服务,加强服务类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课程,重点加强此类课程的应用性和实践指导性;增加创业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创业知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养。
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加强实践类课程体系建设:实践课程的学时和学分比例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完善实验实训、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学手段、方式;把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让学生参与专项调研和社会调查;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注重学生自学能力培养,构建自主学习类课程体系:引入网络通识课程,学生自由支配学习时间,自行设定学习计划,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加强清华在线平台网络课程建设,丰富网络教学资源,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自学需要。
注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加强专业模块课和通识课建设:优化专业选修模块,引导学生进行模块课程系统学习;扩增通识选修课程的门数、学时和学分比例;增加以教师学术特长为基础的小学分课程;各专业根据需要增设部分特色课程。
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加强德育体育美育课建设:创新思政教育形式,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在保持总学分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课堂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适当减少理论授课学时,将课程理论教学与社会生活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思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体育俱乐部教学,增设体育项目,帮助学生学会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丰富艺术教育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三)推进教考方式改革,切实实现课程预期目标。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和考核方式改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与学生的立体化沟通交流;采用启发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特长、兴趣,注重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根据课程目标和特点,科学确立课程考核方式,更好地发挥考核在学生学习方法训练、学习习惯养成方面的引导作用;倡导设置教学特色课程,如研究型课程、专题研讨型课程、课程设计型课程、自主学习型课程等。
所有课程的教学方式方法和考核方式都应在培养方案中予以明确,通过教考方式改革,切实实现课程预期目标。
(四)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彰显各专业的育人特色。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总结巩固近年来各专业人才培养所取得的成果,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积极探索完善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人才培养、校际合作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人才培养、卓越人才培养、复合人才培养、分方向人才培养、分级人才培养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彰显各专业的育人特色,形成学校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框架结构和具体要求
(一)专业简介。向学生简短介绍专业建设情况,帮助学生对专业有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专业简介应能体现出专业的历史、现状、优势、特色和成就。
(二)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体现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能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
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总体上应当定位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质良好,基础扎实,知识广博,视野开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各专业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和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结合各专业实际和特色,制定具体细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三)培养要求。学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服务国家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4.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5.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7.具有较广的知识面,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有基本了解;
8.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9.身体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10.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从事本专业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要求。
各专业应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培养要求,同时形成人才培养要求结构分析表。
(四)学制及学期。
1.按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制。本科各专业标准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到6年;专科各专业标准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
2.学期安排。学校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每学期平均20周,一般授课16周,考试1周,机动1周(节假日或教学研究等其他活动占用),其他活动2周(军训、劳动、见习、实习或学年论文等)。具体每学期的周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课程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结合,一般各专业每学期学分数应控制在16-22之间,本科第一到第四学期、专科第一第二学期学分可超过22,但以不超过26学分为宜,本专科最后一个学期可以不安排必修课。集中安排考试的课程尽量控制在5门以内,允许少学分课程半学期接力开课。
本科专业实习统一安排在第八学期,各专业根据各自特点确定见习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暑假进行。见习以四周左右、实习以八周左右为宜。
(五)学时与学分要求。
1.总学时。总学时包括通识必修课时、通识选修课时、专业必修课时、专业选修课时、实践选修课时,实践必修课和素质拓展课不计入课时。原则上四年制本科2500—2700学时左右,三年制专科2000—2200学时左右。
2.总学分。基本学分以中等程度学时基本学制内可完成的课程总量为基准制定。原则上四年制本科140—160学分左右,三年制专科110—120学分左右。理工类专业实践实训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25%,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实训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20%,选修课的最低修读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20%。
3.学时学分换算。通识必修课中的公共英语、体育按32学时/学分计算,其他理论课、实践实训课程、选修课程按16学时/学分计算,军训、劳动、社会实践、学年论文、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按2周/学分计算。
分多学期开设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独立课程计算学分。
(六)学位授予。四年制本科专业学时在弹性学制内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本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采用“平台+模块”形式设置,共拟设置“四大平台、六大模块”,六大模块下设若干课程或课程模块。
1.通识教育平台。通识教育平台旨在传授学生公共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对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培养,从业基本要求训练及后续专业专业课程的学习等起到重要的基础作用。通识教育平台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两个模块。
(1)通识必修课。通识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同时必修课由教务处联合相关院系部统一制定,各专业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2)通识选修课。通识选修课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课程的开设力争打破学科专业壁垒,体现文理交叉、学科融合,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通识选修课按照基本素质、就业考试、艺术审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科学工程、自主学习(尔雅通识课程)等七大类统一设置,由教务处组织各院系部共同制定,实行动态管理,保持相对稳定。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课和专业选修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学分。
2.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旨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专业训练,使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对于学生今后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具有核心作用。专业教育平台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个模块。
专业课程由各院系根据该专业具体情况进行设置。在设置时要充分论证课程设置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严肃性,杜绝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现象。
(1)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是指该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的能力。专业必修课的设置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又要体现专业特点与优势。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进行反复研究,选择最能代表专业培养特色的课程,避免专业面过窄和课程内容重复,适当减少专业必修课学分学时比例,以少量有限的课时容纳高知识量、高信息量,实现高质量和高效率的统一。
(2)专业选修课。专业任选课是根据各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相应就业岗位职业能力。专业选修课程应以职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注重实用性,结合专业方向和学生需求开设模块化的专业选修课。学校鼓励在专业选修课中嵌入职业模块课程,鼓励开设追踪专业发展前沿的小学分课程,鼓励开设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专业自学类课程。
建议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深入选修某一模块的专业选修课程。
3.实践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平台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是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平台,主要包括实践必修课和实践选修课两个模块。
(1)实践必修课。实践必修课包括与理论课捆绑的课内实践和独立开设的实践必修课。理论课捆绑的课内实践应与理论授课有机结合,通过实践实训项目的科学设置和有序实施,实现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相互促进和提升。独立开设的实践必修课包括基础实践课程、专业实践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
①基础实践课程。基础实践课程包括军训、劳动、毕业教育等环节。各专业的基础实践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按规定执行即可。专业实践课程包括
②专业实践课程。专业实践课程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各专业的专业实践课程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安排,但不得违反有关的规定和标准。
③综合实践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包括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要求本科专业学生利用一、二、三年级暑假完成三次社会实践活动,每次1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要安排学年论文,理工类专业学生要安排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锻炼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要求本科专业学生一、二、三年级完成三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每次1学分。
专科专业参照本科专业要求适度降低。
(2)实践选修课。实践选修课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应进一步按照项目化的要求进行整合,确保综合性、设计性项目达到一定比例。
4.素质拓展平台。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竞赛活动、课外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志愿服务,各专业应在现有素质拓展平台建设与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素质拓展项目化建设,完善素质拓展认定赋分体系和导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不得低于3学分,专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不得低于2学分。
(八)课程设置要求。
1.课程安排合理。课程的安排要考虑课程顺序的逻辑性,每学期课程、学时、学分及其分布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倡将学时较少的课程安排在半学期内完成;鼓励循环开出不同班次课程,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选课要求。
2.课程名称规范。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要使用标准的全称,不得使用简化的课程名称或者不标准的课程名称。在课程内容没有大幅度变化的情况下,保持2012版课程名称不变。
3.课程层次清晰。面向本、专科不同层次开设的课程一定要清晰、明确。如果课程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教材,可以面向不同层次通用,则只能使用同一课程名称和代码,适用相同的课程教学和考核。
4.修订教学大纲。加强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要求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必须与培养方案的制订同步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专业核心课程。各专业应对专业核心课程进行介绍,内容应包括该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主要作用和课程主要内容两个方面。原则上除教育部统一规定外,专业核心课程8—10门,课程简介原则上不超过100字。
(十)教学进程表。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本次修订的专业培养方案自2014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一、专业简介
二、培养目标
三、培养要求
四、学制、学时与学分
学 制:
总学时:
总学分:
五、授予学位
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专业核心课程
七、教学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