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山东政法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9-08-05  |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规范考核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结合《山东政法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政法学院试卷评阅及分析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对象

课程考核材料是教学管理的基本档案材料,凡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无论采取何种考核形式,都须建立相应的课程考核档案。

1.采用试卷考核形式的课程,归档文件包括:

序号

档案文件

档案形式

归档人

备注

1

课程教学大纲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2

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3

命题计划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4

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5

教学日志等用于平时考核登记的材料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6

空白试卷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7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8

考生签到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9

考场记录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10

试卷(成绩)分析报告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11

学生成绩登记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12

学生答卷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13

成绩录入核对单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2.采用上机考核形式的课程,归档文件包括:

序号

档案文件

档案形式

归档人

备注

1

课程教学大纲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2

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3

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审批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4

上机考核题目及题库情况说明(包括题目类型、命题方式、系统运行环境等)

纸质原件或光盘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5

教学日志等用于平时考核登记的材料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6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7

考生签到表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8

考场记录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9

试卷(成绩)分析报告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10

学生成绩登记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11

学生答卷

光盘

任课教师

12

成绩录入核对单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3.采用课程论文、设计、作业、作品、报告等考核形式的课程,归档文件包括:

序号

档案文件

档案形式

归档人

备注

1

课程教学大纲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2

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3

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审批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4

教学日志等用于平时考核登记的材料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5

试卷(成绩)分析报告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6

学生成绩登记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7

学生提交的论文、设计、作品、报告等

纸质原件或光盘

任课教师

8

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教师批阅记录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9

成绩录入核对单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4.采用口试、实际操作等考核形式的课程,归档文件包括:

序号

档案文件

档案形式

归档人

备注

1

课程教学大纲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2

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3

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审批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单独集中建档

4

教学日志等用于平时考核登记的材料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5

试卷(成绩)分析报告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6

学生成绩登记表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7

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教师批阅记录

纸质原件

任课教师

8

成绩录入核对单

纸质原件

教学秘书

二、归档单位

1.课程考核文件以教学班或自然班为单位,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整理归档并集中保管。

2.课程考核试题样卷(含AB两套)以学期为单位由教务处负责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各院系部应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按照本规范将课程考核档案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2.全部课程考核档案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3.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命题计划、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审批表、上机考核题目及题库情况说明由归档单位单独造册、存档。

4.其他考核文件按上表中所列顺序装入课程考核档案袋。

5.课程考核档案袋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按顺序归档。存放原则是层次明显、整齐规范、一目了然,便于查找。可参照以下顺序存放:第一层次按学年学期,第二层次按课程,第三层次按学生所属院系部,第四层次按学生的年级。根据试卷袋数量,捆扎存放。要用标签标注出第一层次所处的位置,即XXXXXXXX学年第X学期,然后分别标注第二层次X科目,以后各层次可根据试卷袋数量决定是否标注。

6.教务处负责组织对上一学期课程考核文件档案归档情况的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总结、通报;未按要求归档的教学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山东政法学院关于已阅试卷保管、查阅、核查规定》(鲁政院〔200941号)同时废止。

〇一四 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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