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山东政法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鲁政院〔2014〕45号)规定,结合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多年来开展工作的经验,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岗位定位和工作原则
1.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在教学评估中心的指导下对校内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协调。
2.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应遵循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督教与督学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评估与反馈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和任务
1.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每学期需对承担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返聘教师)原则上听课一遍,并根据听课情况给予评价和打分。
2.支持教师专业化发展,主要进行合格教师培养和教学名师培育。对新调入、新开课、开新课和学生评教比较低和学生反映较大的老师开展诊断性听课,指导和帮助其尽快成长为合格教师;对教学效果优秀、发展潜力大、有强烈发展意识的中青年教师进行有计划的培育,帮助他们总结梳理成功的教学经验,设计发展路径,不断完善提升,尽快成为教学名师。
3.进行教学检查,主要针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试卷、课程、毕业论文(设计)、实训等教学文件的检查。
4.协助学校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期”教学检查,发现并解决问题。
5.进行信息反馈和整改监督。教学督导专家将监督、检查、评估中所发现的成绩与不足要及时通过相应的渠道反馈给教学评估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教师及学生;并监督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三、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一)随堂听课。
1.教学督导专家的主要督导方式是随堂听课,通过听课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根据专家的特点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每学期期初,督导专家进行任务分工,每位专家负责1-3个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的听课任务。
2.教学督导专家可在本人负责的教学单位范围内开展随机听课,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听课和评价打分工作,并认真填写《山东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
(二)召开座谈会。教学督导专家组或专家可召开教学单位领导、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座谈会。可分别召开,也可共同召开。通过座谈会,了解和把握教学工作的相关情况,征求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
(三)召开工作会议。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实行例会制,每学期的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分别召开教学督导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总结例会。
(四)参加评优和评估活动。根据教务处和教学评估中心的安排,教学督导专家可以参加某些教学工作中的评优和评估活动,如教师授课大赛、网络课程大赛、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和院系评估工作。
四、督导结果的反馈和要求
1.教学督导专家听课后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意见直接或通过教学单位反馈给本人。
2.每个月末,教学督导专家应对本人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学校教学工作总体情况写出书面小结,连同《山东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一并送到教学评估中心。
3.专家督导分数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每位教师在一学年内原则上应由两名以上专家听课,其每年督导评价分应是两名以上专家所赋分的平均值。
4.教学督导专家应注意加强与负责听课和督导的教学单位的沟通与反馈。每学期开学听课前主动向负责听课和督导的教学单位领导介绍教学督导安排,听课和督导过程中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用于教学单位管理教学工作参考。
5.每个学期末,教学督导专家除向教学评估中心上交本人的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外,还要对所负责的教学单位的督导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由教学评估中心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
五、组织与活动
1.教学督导专家组由若干名具有不同专业背景或教学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主持专家组的工作,处理专家组的日常工作。
2.教学督导专家组应注意学习国家政策法律,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重要文件,注意总结教学督导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教学评估中心可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到外校学习、参观和交流,改革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
4.教学督导专家可参加与教学督导有关的工作会议和某些教学实践活动。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学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政法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专家用表)
附件
山东政法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督导专家用表)
201 /201 学年 学期
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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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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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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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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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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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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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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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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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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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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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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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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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材料齐全,认真进行课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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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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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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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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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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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课认真充分,能脱稿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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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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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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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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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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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负责、遵守教学规范和教学纪律。能够进行课堂管理,规范学生课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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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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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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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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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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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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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讲课紧扣大纲教材,注重“三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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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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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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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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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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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例证生动恰当,注重讲解与理论阐释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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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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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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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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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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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理设计授课内容,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素质培养和应用能力提高能够反映本学科的学术前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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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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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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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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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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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课程内容掌握娴熟,注重知识更新,讲课内容有一定深度,信息量大,注意学科知识交叉、内容拓展,并做到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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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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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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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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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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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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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语言表达流畅,普通话授课,讲解生动、精炼,思路清晰,有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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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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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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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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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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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高并能合理利用,合理结合板书讲解,能有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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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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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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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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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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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理论联系实际,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推理循序渐进,讲解深入浅出,系统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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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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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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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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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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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采用提问式、启发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维,互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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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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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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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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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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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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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课堂气氛良好,学生听讲认真,师生互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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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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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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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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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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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到课情况
(到课率≥95%为A,85%≤到课率<95%为B,
75≤到课率<85%为C, 到课率≤75%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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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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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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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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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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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生对本教师评价很高,很受学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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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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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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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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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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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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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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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督导专家在相应的分数上打√,并计算总分。
教学评估中心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