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疏通教师参与教学管理的渠道,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从学校在职教师中聘任教师信息员,建立教师信息反馈制度。
一、教师信息员的职责
1、及时了解并反映教师、学生的各方面信息,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2、发现并及时反映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及时了解并反馈广大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4、填报《教师信息员反馈意见表》,可随时填报,每月最少两次。
二、教师信息员的聘任和管理
1、教师信息员每教学院系部设立一名,由所在单位确定人选,教务处负责聘任。
2、教师信息员的信息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部负责本单位教师信息员的日常管理,教务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教师信息员工作会议。
3、教师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每学期给予400元补贴,学期末发放。
4、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5、对任期内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山东政法学院教师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山东政法学院教师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信息员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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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院 系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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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对学校的教学、教学管理以及学生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调整我们的工作,使学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请您将此意见表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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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反
映
及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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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
施
及
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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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办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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