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

山东政法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加快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原则

1.开放实验室旨在提高实验室场地、设施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供重要场所。

2.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开放。

3.实验室开放可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实行分层次开放或部分开放。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二、开放的内容与形式

1.科研课题引导型。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依据。

2.预约实验型。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学生到实验室预约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依据。

3.毕业设计实习型。实验室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提供场所、设备和基本条件,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指导。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实习总结等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依据。

4.仪器设备开放型。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对外开放。实验室公布仪器设备开放的内容和时间,学生申请进行操作训练,教师进行指导。以学生或老师使用仪器设备的登记或相关成果为依据,以操作考核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依据。

5.开放服务型。实验室充分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为教学和社会服务,开展科学实验、检测、分析等技术服务,对外开放实验培训。服务收益按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6.能力培养型。结合学科竞赛或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实验室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模拟法庭等。

三、组织管理

1.开放实验室采取以教学实训中心为主体的模式管理。各教学实训中心结合实际先进行开放实验室的试点,逐步完善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2.开放实验室要编制开放指南,包括实验室功能、指导教师、拟开实验项目、实验指导等,根据学生水平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包括查阅资料,拟定实施方案等。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

4.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指导,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并保证其安全。

5.各实验室应加强开放管理,记录平时成绩,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研究开放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防止实验室开放流于形式。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实训中心人员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其工作量按开放实验的不同类型进行补贴。

2.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

3.对于利用开放实验室进行学科竞赛、创新活动的,学校或所在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开放实验所产生的创新性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取得的成果,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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