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

山东政法学院自编教学案例库建设暂行办法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突显办学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一、案例库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案例库建设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以课程为中心展开,以案例库有效运用于课堂教学实践作为验收的基本依据。各院系应根据专业课程的性质和特色,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明确建设任务,统一编纂规范,形成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案例库教学资源。

法学专业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案例库建设,每年完成40个左右案例的征集和编纂,逐步建成覆盖各主要部门法的案例体系。其他专业启动案例库建设,每年完成10个左右案例的征集和编纂,围绕部分主干课程编纂完成一批适用性强、质量高的典型案例。

各院系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进行专业、学科(专业群)案例库建设,教务处组织跨专业、跨学科的案例库建设。

二、案例遴选与编纂的基本要求

1.案例的真实性。案例来源于实践,不能凭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杜撰。

2.案例的适用性。案例教学的定位是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提供案例支撑。案例选择应围绕教学大纲,结合教学内容,体现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选择的案例要难易适中,既要避免过于复杂,超过学生的理解能力,又要避免过于简单,不能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达不到案例教学的效果。

3.案例的典型性。案例能呈现某一类事件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并能作为同类事件或现象的代表。

4.案例的完整性。案例应客观描述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过程,提供的数据、图片及其他相关资料应准确可靠。

5.案例的启发性。选择的案例能引人深思,启迪思路,有助于深化理解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6.案例的本土性。案例的选择要优先选择本土案例,特别是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乃至省内区域情况,贴近现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教学案例库建设的基本流程

案例库建设应遵循以下几个具体步骤:

1.制定总体规划。各院系根据自身专业建设情况和教学工作需要,制订案例库建设总体规划,明确以下主要内容:案例覆盖的学科或课程范围,案例库建设的目标,案例库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宗旨,案例库建设负责人、建设团队及成员分工,经费管理措施等。

2.拟定编纂提纲。拟定编纂提纲应明确以下问题:案例适应课程、难度、案例类型、篇幅、时间安排。

3.搜集素材。通过多种渠道搜集尽可能充足、详实的案例素材,为编纂高质量的案例打实基础。

4.组织编纂案例。组织教师对具体案例进行编纂,按各专业确定的相应标准进行。

5.维护更新案例库。针对教学大纲,对不适合需要的案例进行淘汰与更新,使案例能符合教学的基本要求。

四、教学案例的使用方案设计

案例不是例子,案例教学也不是举例子教学。案例库建设的核心要素是对案例教学的过程设计,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案例在组织课堂教学中的实际运用。案例教学过程设计遵循的一般规律是:分析案例的教学目标、采取恰当的教学方法、设计科学的思考题、提供启发性的分析路径、解决问题或得出合理的答案,最终实现教学目标。案例教学过程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明确的教学目标。说明该案例要达到什么教学目的,即通过该案例的教学运用,学生应该了解哪些基本知识?或掌握哪些基本技能?或培养哪些思想意识?

2.教学过程设计。包括课前策划、课中指导、课后总结。课前策划是指教师安排学生掌握哪些知识或相关材料,以及教师对该案例重点和难点的分析与把握,为组织好课堂教学奠定基础。课中指导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选取什么方式组织教学,运用什么方式引导学生思考,才能实现巩固知识、培养思维、掌握技能、提高素质的预期目的。课后总结是指课堂教学结束后,学生梳理学习过程,以分析报告等形式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由老师进行评价。

3.设计启发思考题。围绕该案例的教学目标,通过设计一系列渐进的启发思考题,引导和启发学生找准案例分析的切入点。

4.提供分析的路径。案例教学过程设计应提示学生思考方向、可用的理论或工具、分析的逻辑路径,帮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剖析,最终实现解决问题的目的。

5.设计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采用案例教学法的课程,考核方式应做相应调整,推出适合于案例教学特点的考核办法。

五、案例编纂规范与验收标准

教学案例的基本结构包括两部分,即案例正文+使用方案。案例正文应包括以下要素:案例序号、标题、引言、背景介绍、案例内容、附件(包括案例媒体形式如文字、多媒体、幻灯片、动画、影像等);使用方案应包括以下要素:教学目标、教学方式方法、启发思考题、分析路径、配套课件、参考资料。具体编纂规范按《山东政法学院案例编纂规范》执行(见附件1)。

案例编纂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从案例选择标准和案例教学使用方案两个方面,采取审核材料和现场听课两种方式进行。验收按《山东政法学院案例质量评价标准》执行(见附件2)。

六、政策支持

案例编纂成果通过验收的,学校对案例编纂团队按照每个案例30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由案例库建设团队负责人进行分配。

附件:1.山东政法学院案例库编纂规范

2.山东政法学院案例质量评价标准

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山东政法学院案例库编纂规范

一、案例的正文结构

1.标题:使用中性化标题,避免明显的评价倾向,标题应尽可能概括案例的核心内容。

2.引言: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焦点问题等关键信息。

3.背景介绍:事件发生的单位、主要人物等相关背景。

4.案例内容:对案情自始至终的完整情节进行客观描述(案例情节比较复杂的综合性案例,内容部分可以分节,并设定每节标题)。

5.附件:与案例相关的文字、多媒体、幻灯片、动画、影像等辅助材料。

二、案例教学过程设计内容

1.教学目的:即本案例适用的课程、教学对象、教学目标。

2.思考题:结合案例的要点,拟定学生的思考方向,25题为宜。

3.分析路径: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

4.理论依据与分析:分析该案例所依据的工具或相关理论。

5.着力点:即案例分析中的关键所在,案例教学中的关键知识点、能力点。

6.建议课堂教学计划:案例教学中的时间安排、案例教学方式。


附件2

山东政法学院案例质量评价标准

案例名称

适用课程

评审专家姓名

评价内容

非常差

1、案例与教学目标是否吻合?

5

4

3

2

1

2、教学目标设定的是否合理?

5

4

3

2

1

3、案例选择是否具有典型性?

5

4

3

2

1

4、案例描述是否准确?

5

4

3

2

1

5、案例难易程度是否适中?

5

4

3

2

1

6、案例库的编纂是否规范?

5

4

3

2

1

7、教学课程设计是否合理?

5

4

3

2

1

8、案例的思考题与教学目标是否紧密?

5

4

3

2

1

9、案例的分析思路和逻辑是否清晰?

5

4

3

2

1

10、案例教学的着力点把握是否得当?

5

4

3

2

1

备注:案例评价通过书面审查和现场听课两种方式进行。先对案例编纂和教学设计的规范性进行书面审查,再深入课堂听课,对案例教学总体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给予赋分,总分达到30分以上为合格。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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