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管理

山东政法学院教材建设五年规划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3-16  |  点击数:  

教材是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成果的凝结与体现,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为切实做好我校教材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山东政法学院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山东政法学院教材建设五年规划(2014-2018)》。

一、教材建设指导思想

立足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继续坚持选用为主、自编为辅的教材建设原则。确保选用高质量、有特色的优秀教材。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以课程建设成果为依托,鼓励教师编写符合学校教学实际需要的特色教材、辅助教材和填补空白的教材。

二、教材建设基本原则

(一)选用为主自编为辅的原则。各课程应优先选用适合我校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教材;鼓励教师编写体现我校教学成果的特色教材、辅助教材,支持没有合适教材可供选用的课程编写教材。

(二)适应性原则。选用或编写教材,应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能够满足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的需要。

(三)需求导向原则。教材编写既要注重调动个人申报的积极性,又要充分发挥教务处对学科教材建设规划及立项的组织指导作用。教务处根据我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编订自编教材编写目录指引,教师根据该指引进行教材申报编写。

(四)实施精品战略原则。教材选用应以规划教材、获奖教材等优秀教材和新教材为主,自编教材应严格编写程序,优选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作为教材主编,精心编写,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三、教材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完善教材的选用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优秀教材优先选用。严格执行《教材管理办法》规定的教材选用程序,加强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加强教材质量跟踪,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避免教材选用的随意性。鼓励选用适用于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等国内高水平的教材,鼓励有条件的课程根据需要使用国外原版教材,确保近三年新版(修订版或再版)的教材使用率不低于90%。为保证教材征订渠道的畅通、保证学生及时用书,原则上选用通过国内大型出版机构正规渠道发行的教材,不选用作者包销的教材。

(二)编写高质量的具有特色的教材。

1.鼓励师资力量雄厚的学院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教材的编写项目,力争两部左右教材入选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学校将为入选者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保证教材编写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立项建设30部左右的自编教材,其中重点支持我校省级和校级特色专业编写特色教材和辅助教材。

3.对于没有合适教材可供选用而又暂时不具备教材编写条件的课程,鼓励教师编写讲义,由学校统一组织印刷使用。待条件成熟后,列入教材编写计划正式出版。

(三)积极参与优秀教材评选。学校将加大优秀教材评选的奖励力度,鼓励已出版的、在教学中反映较好的,且已使用两届以上的教材积极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评选,力争在有35部教材获省(部)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奖。

四、教材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教材建设工作,检查督促教材建设规划的落实,审议教材的立项,抓好教材评优和推荐,研究教材建设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等。各院系部和广大教师要从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加强教学质量的高度,重视、支持和参与教材建设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教材建设的管理水平。对已经立项的自编教材进行定期跟踪检查,以保证立项教材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断提高教材管理水平。开展师生评议教材工作,落实教材质量跟踪与反馈制度,切实保障我校教材建设质量。

(三)加强高水平教材编写队伍建设。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主编或参加教材编写工作。根据不同类型教材建设需求,吸引行业专家参与教材建设,推进校企(行业)合作编写教材,开发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教材。

(四)加大对教材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立项教材建设、优秀教材评选和教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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