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简历
张传伟,1971年10月生,山东省寿光市人,山东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现任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律执行分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刑事执行学(分监狱学和社区矫正学两个方向)。
张传伟同志一直从事刑法学、犯罪学、社区矫正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授课400余课时,学生评价历年均为优秀。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2010年主持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获批司法部精品课程,2012年主持的《狱政管理学》课程获批省级精品课程;作为主讲教师参与了《刑法学》、《犯罪学》等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重视教学改革,主持了学校重点教改项目《监狱学专业特色教学课程体系(含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获2014年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刑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2012年作为主持人申报《监狱学专业立体化实训教学模式研究》获批省级教改项目。2011年作为负责人申报的监狱学专业获评省级特色专业。
在科研方面,2007年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模式选择与建构趋向”;2009年主持了山东省软科学项目“文物古迹保护与开发利用法律规制研究”等。科研成果有著作《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趋向》、《现代监狱行刑研究》等4部。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在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的10篇。2007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优秀教师”称号。
张传伟教学心得
回顾这些年的教学工作经历,我体会最深的可以归结为三句话:一是想学生所想,多站在多数学生的立场上考虑和处理问题;二是对教学业务尽心竭力、力求精益求精;三是不仅教导学生学会独立学习和思考,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树立社会责任感。
第一,想学生所想,站在多数学生的立场考虑和处理问题。学生的中心任务是学习,学有所成是每一个学生的目标。但由于年轻,学生有时不能很好地把握自己,这时用真实的事例提醒学生“学习没有捷径,学习需要勤奋和拼搏精神”比单纯批评教育有效得多;多数学生梦想通过学习改变命运,但他们往往在大学阶段缺乏学习规划和人生规划,这时学生需要的是教师帮助他分析学习和就业的前景和方向。教师的任务就是站在学生发展的立场上,帮助其在认识自身优劣的基础上做出正确选择。
第二,教学是教师的中心工作,同时教学也是一门艺术。教学过程中需要随时丰富和更新自己的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训练自己的语言表达。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有对教学工作奉献的品格,还应有精益求精的精神。这要求教师必须长期从事和关注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建立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还要经常总结自己和他人的教学经验。这样才能做到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和人格魅力。
第三,教师的根本工作是“传道、授业、解惑”,其中传道是首要任务。言传身教学生做人的道理,比教会学生学习更重要。一个好老师首先是学生做人的榜样,应具有做教师的底线伦理;然后要培养学生勇于担当的品格,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意识。每个学生都终将走向社会,社会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它可能有很多缺点,但只有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个人都应担负自己的责任,社会才能变得更好。
张传伟教授事迹材料
张传伟,1971年10月生,山东省寿光市人,山东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现任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律执行分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刑事执行学。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爱护学生,在工作中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受到学生尊敬和好评。
一、重视并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注重实践教学
张传伟老师重视精品课程建设。2010年,其主持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获评司法部精品课程,并在海口市举行的司法部精品课程建设会议上进行演示交流;2012年其主持的《狱政管理学》课程获评山东省精品课程,并协调《刑罚学》、《罪犯矫治心理学》、《刑事侦查学》和《监狱安全防范》等课程共同组成监狱学专业核心课程群,打包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获得成功。这是张传伟教授作为监狱学专业负责人于2011年成功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后,监狱学专业课程建设获得的一大突破。另外,作为主讲教师积极参加了《刑法学》、《犯罪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在《刑法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中,重点负责实践教学环节。为此,先后联系山东省监狱、山东博翰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与我校签订协议,建设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张传伟老师重视实践教学工作,认为校外实践教学是对课堂教学和校内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补充,是法学教学不可缺少的一大环节。根据学校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定位,每年都带领学生到23个省直监狱、山东博翰律师事务所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实践教学活动,为学生接触刑罚执行活动、接触刑事辩护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学生从课堂走向社会。通过实践教学活动,不仅收到了让学生自觉远离犯罪的效果,而且让学生学到了课堂难以接触到的知识,拓宽了学生视野,丰富了教学内容。
二、坚持教学改革研究,积极探索教改规律
张传伟积极探讨的刑事法学教学改革。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了山东政法学院立项的《刑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的教改项目,规划了法学专业、监狱学专业学生在四年本科学习生涯中,学校如何运用刑事法学实践教学资源,对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使用刑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进行了设计。主持完成了学校重点教改项目《监狱学专业特色教学课程体系(含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2014年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多次到省监狱管理局、省直监狱与监狱一线警察进行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一些珍贵数据,在实证的基础上,对监狱学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探索,在此基础上主持修订了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4版)。2012年作为负责人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监狱学专业立体化实训教学模式研究》获批,对监狱学专业的实训教学模式的立体化展开探索。在教学方法上,倡导“听、讲、论、评、写”活化教学法改革,并在监狱学专业2011级、2012级学生中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注重案例教学,关注社会问题,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刑法学是应用法学,张传伟同志深深地理解并在教学中践行这一理念。讲授《刑法学》等课程,近五年完成2000余课时,学生评价均获得优秀等次。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将传统讲授与课堂讨论与辩论、案例分析、学生演讲、深入实践教学基地等多种教学手段结合在一起。指导学生对现实法学现象的观察与关注,并引导学生不死读书,不读死书。在云南大学马加爵故意杀害四同学案件、许霆在ATM机恶意取款案件、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被狂飙的三菱跑车撞死案件、湖南真假罗彩霞案和湖北巴东县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特殊服务的官员案件、药家鑫杀人发生以后,均组织学生展开讨论、辩论,通过对这些具有典型性质的案件的学习和讨论,学生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加深对法律正义价值理解。在讲授刑法课,张传伟老师每学期每个教学班至少组织两场课堂辩论,通过课堂辩论,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语言技巧,提高了同学们学习刑法的兴趣,深受学生欢迎。有学生在教师评教中如是写道:张老师使刑法不再枯燥。
四、重视在教学过程中的育人工作
教师的根本工作是“传道、授业、解惑”,而传道是教师的首要任务。传授学生做人的道理,比教会学生学习更重要,一个好老师首先是学生做人的榜样,张传伟老师是这样认识的,也是这样做的。2011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监狱学专业(专升本)来自贵州省的一名同学,找到张传伟老师,讲到他的舅舅在招远市出差突发急病,生命垂危,要转院到济南治疗,他们人生地不熟,要求老师帮忙。张传伟老师通过同学联系到山东省胸科医院,做好了一切接待的准备。虽然一切努力没有挽回同学亲人的生命,但该同学感到山东的老师真好,山东政法学院的老师真有人情味。另外,还利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要具有做人的底线伦理;同时,在教学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每个学生都将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社会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它可能有很多缺点和不足,但只有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个人都担负自己的责任,社会才能变得更好,而不是一味唾骂。
五、重视科研工作,主张以科研促进教学
2007年6月,张传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社区矫正的模式选择与建构趋向》获准立项。先后组织了针对社会公众的社区矫正调查和针对全省再犯犯罪人的调查等两项大型调查工作,取得了第一手研究资料。针对再犯犯罪人的专项调查,是目前能见到的国内公开第一次大规模此类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社区矫正试点中出现模式较为混乱的局面,张传伟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社区矫正“1+X”模式,受到了学界的关注。近年来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十余篇。其中10篇CSSCI来源期刊。出版著作《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趋向》、《现代监狱行刑研究》、《刑讯逼供及遏制对策研究》,《我国社区矫正运行模式研究》等4部。2007年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