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山东政法学院违纪作弊解除范文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9-01-04  |  点击数:  

关于解除xx学生xx处分的

xx,男/女,xx学院xx班级学生(学号:xxxx)。在201xxxxx日,xx考试中,因xx行为,被认定给予xx处分。

在受处分期间,xx同学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认真吸取教训,综合表现较好,没有出现其他的违纪违法情形。

现处分期已满,根据《山东政法学院学生处分解除实施办法》(鲁政院〔201887号)第x条第x款规定,经校长/教务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期解除xx同学xx处分。

山东政法学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E-mail:jwc@sdupsl.edu.cn
版权所有: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