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确保我校期末考试稳定、规范、公正地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考务制度,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课考试,大学英语机考安排在2019年1月3日、4日下午、12日全天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20,下午13:30—17:50;其他考试安排在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大学英语机考安排在至善楼和知行楼,其他考试安排在各自学院教学楼。
二、考试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吕涛院长任组长,许海波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处长任组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分管考试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部署、巡查、监督、指导。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学院考试的考前培训、考务组织、试卷保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试卷自查、违纪作弊信息报送等工作。二级学院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试工作规范要求
(一)考前准备
1.考前动员。学校召开考试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校考试工作。各二级学院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和学生诚信教育会议,做好考前培训、教育动员,加强考务规范的学习,明确师生增强规范意识和纪律意识。全面学习《山东政法学院监考守则》《山东政法学院考场规则》《山东政法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规定》等文件。各二级学院在诚信教育过程中,对于解除违纪作弊处分,需对每一位考生强调,解除的只是处分,违纪作弊的记录依然会保留在成绩单上和学生档案中。教务处、团委通过多种媒体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2.材料印刷。在试卷印制和装袋环节,由教务处安排专人到印刷厂进行监督,保证印刷厂准确印刷试题,按学校的要求封装考试材料。
3.材料交接。印刷厂将考试试题包(含试题本、答题纸、答题卡、考场记录单、签到表、试卷封皮、密封条等)以学院为单位,按考试班级打包,1月4日上午由印刷厂保密人员送交学校考务办,由考务办清点无误后在《山东政法学院考试材料交接单一》上签字。二级学院派教务员持考试排考明细表,于1月4日下午到考务办领取试题包,清点无误后在《山东政法学院考试材料交接单一》上签字。
4.材料保管。试卷包保管要有固定的房间和试卷存放保密柜,按保密要求由教务员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二)考试组织
1.领取材料。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各自二级学院考务办领取试题包,并核对试卷袋信息与本场考试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山东政法学院考试材料交接单二》上签字。
2.考生入场。学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监考老师用金属探测仪对学生是否携带手机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测,要求学生按学号按顺序就座,把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及时清理考桌及桌洞,保持安静,等待考试。
3.分发试卷。监考教师清点考生人数后,先发答题纸,考前5分钟,再根据人数准确发放试卷,所有试卷反面朝上放在考桌左上角,禁止学生答题。考试铃响后,学生正式开始答题。
4.考试监考。监考教师严格按照《山东政法学院监考守则》监考,不得在监考过程中玩手机或随意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须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单和试卷封皮,学院、班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一律完整填写,不应简写。教务处安排专人在考试监控中心进行集中监控。学校将组织校级巡考组和二级巡考组,对考试的各环节进行全面巡查。
5.试卷回收。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一名监考教师维持秩序,另一名监考教师回收考务材料,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监考老师须明确提醒考生,不得带走试卷(题本)、答卷等任何考试材料,如有违反,严重者可按作弊处理。两名监考教师同时到各自二级学院考务办按要求封装考务材料(含答题纸、答题卡、考场记录单、签到表、空白试卷),在《山东政法学院考试材料交接单二》上签字后交给教务员保存。回收的试题本由教务员统一保管,按要求销毁,严禁考试结束后的试卷流出或泄露。
(三)阅卷存档
1.试卷交接。考试结束当天,教务员联系开课学院教务员交接相关课程试卷,清点无误后在《山东政法学院考试材料交接单三》上签字。任课教师须及时到各自二级学院教务员处领取试卷,清点无误后在《山东政法学院考试材料交接单四》上签字。
2.试卷阅卷。任课教师应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并按照《山东政法学院试卷评阅及分析规范》的规定进行。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情况。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在教务系统中登录成绩。
3.试卷分析。任课教师按教学班做好试卷分析,试卷分析应至少包括试题的整体构成、主要内容及考察侧重点;试题的题量、难易度、区分度是否合理;题型、知识覆盖面、考察内容是否适当;学生答题情况、成绩分布等。试卷分析应客观、深入,不得无实质内容、千卷一面。
4.试卷存档。试卷保存应按《山东政法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办法》的要求进行。阅卷教师阅卷完毕后,需及时将试卷交还各自二级学院教务员,教务员核对无误后在《山东政法学院考试材料交接单四》上签字。各学院必须妥善保存批阅过的试卷及试卷分析,试卷将作为上级本科评估部门对学校、各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各学院要严格保管好原始试卷和成绩单,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卷面成绩,不准遗失和随意查阅试卷。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核查成绩,但不可查阅试卷。
(四)作弊处理
1.作弊取证。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监考教师必须取证,必要时可依法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
2.材料汇总。监考教师考后及时将违纪作弊材料报各自二级学院教务员,违纪作弊材料包括考生答卷(标注违纪或作弊)、违纪作弊证据、有考生签名的考场记录单。
3.材料上报。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当每天将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和作弊材料【包括考生答卷(标注违纪或作弊)、违纪作弊证据、有考生签名的考场记录单复印件】上报教务处考务办。
4.信息通报。教务员汇总违纪作弊信息后,及时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以免录入成绩时,教师因不了解情况而无法录入成绩。
5.作弊处理。教务处按规定程序对作弊学生进行处理。
(五)试卷检查
1.各学院在阅卷结束后,要对试卷评阅、试卷分析以及考试材料归档进行自查。
2.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将抽调人员检查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情况,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