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高处函〔2018〕41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各高校教务部门:
期末考试工作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为规范期末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就加强高校期末考试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校期末考试涉及学生、教师人数多,时间跨度长,属于问题多发环节。做好期末考试管理是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各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做到宣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学校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健全组织机构。各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教学管理部门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校级工作小组,二级学院(系)应成立由分管院长(主任)和相关管理干部、教研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院(系)考试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工作责任,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三、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考试巡视巡查制度,坚持和加强校领导巡视、二级学院(系)领导巡视和校、院教学督导巡视,及时纠正和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考试信息通报制度,对学校当天考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工作规范、出现考试责任事故的部门、单位及人员,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
四、落实教师监考职责。各校要完善“监考守则”“考场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达考场,严格按照考试操作流程执考,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服务规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五、严把试卷命制质量关。各校应建立健全试卷命制、印刷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操作规范并认真落实。试卷命制应有审核制度,保证试卷质量。试卷印刷装袋时应有核查制度,保障试题科目、份数、规格等准确无误。所有参与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环节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
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各校应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建设,将诚信考试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考试前有针对性地开展考风考纪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强化教育效果,引导学生端正态度,诚实应考。应建立违纪违规快速通报和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严格杜绝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生的群体作弊行为。
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8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