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为及时做好任务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匹配教学场地和任课教师
1. 各院部结合教务处所发《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教学任务表》,对由本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根据教学班组成习惯和课程教学需要,分解任务、匹配教学场地和任课教师。
2. 匹配教学场地时有特别要求的,如场地需设在警官学院、阶梯教室、录播室、实践实训室、口语教室等的,【场地要求】一栏务必填写清楚;使用普通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无需注明。
3. 录播室可容纳60人,精品录播课程请安排单班。
二、信息录入及报送
1. 7月25日前,各院部将以上信息录入教务系统以备排课,并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纸制版)(以下简称教学任务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
2. 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授课任务的,须在教学任务表注明每个接力教师具体实施授课的周次。
3. 各院部须在本部门教学任务表最后一页备注说明本学期的课时总数、课程总数及任课教师总数。
4.各院部务必对教学任务表认真加以审核,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数量、学分、课时数、考核方式、行政班数,避免错漏以致影响教学。
三、其他要求
1. 为保障学生学习效果,维护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原则上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提出特殊要求。
2. 【场地要求】说明:
(1)教学班人数超出普通教室容纳人数的课程请选择阶梯教室;
(2)监狱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场地请选择警官学院。
教 务 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