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时统计工作将于第十八周末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课时统计工作集中安排在2018年1月6日—1月14日期间。
二、系数标准
参照《山东政法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鲁政院〔2012〕171号文计算。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课程归属,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学部注意通知兼职教师填报课时。
2.按实际授课时数填报,因节假日和个人原因停课未补及请他人代课的须扣除相应课时。
3.接力课程必须填写上课周次,三人以上需提交课时分配和接力上课周次安排表,课时合计不得超过该门课程的计划课时数。
4.为他人代课的填报时须注明原任课教师、所代年级、专业、班级及代授课时数。
5.除本专科实际授课课程以外,所有申报的课时均需填入个人工作量统计表中,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应部门审核,该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教务处。
课时统计工作完成后,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其他部门课程负责人务必认真审核并签名,避免反复修改;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1月15日交教务科。
教务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