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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结果公示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9-01-10  |  点击数:  

根据《山东政法学院教学名师评定与奖励办法》(鲁政院〔201339号)规定,教务处于201812月组织了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经过个人申报、院部推荐、专家组评审和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确定赵志钢、陈志刚、高健(商学院)等三名候选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名师奖获奖候选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110日至2019115
联系人:高海榕 电话:88599860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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