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政法学院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教务处于2018年12月组织了校级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经过个人申报、院部推荐、专家组评审和学校教学委员会通过,共确定三项成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奖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
联系人:高海榕 电话:88599860
附件:山东政法学院2017-2018年度教学成果奖名单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山东政法学院2017-2018年度教学成果奖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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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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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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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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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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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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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丰”型人才培养体系——山政新闻传播类专业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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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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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海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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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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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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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和法律诊所教育中心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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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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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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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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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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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课、证、岗、赛”培养模式的经管类专业实践实训教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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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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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丹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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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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