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

关于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编辑:综合科  |  发布时间:2022-11-16  |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语委办《关于 2021 年度高校教师及未建站高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语办函〔202130 号),自2022年起高校不再统一组织高校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高校教师将以社会人员的身份,参加其所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测试。我校新进和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教师应当参加济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测试,详情请留意济南市教育局语言文字主题

http://jnedu.jinan.gov.cn/col/col28163/index.html,具体报名和测试时间请咨询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0531-86126135)。

特此通告。

 

             20221114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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