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简介
根据《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中,法学专业课程按照“1+10+X”的模式进行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就是其中的“1”,即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引领性课程。2021年9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出版发行,各高校法学专业也开始正式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理性与人格魅力的完美结合,是理性与情感完美交融的理论体系,在大爱中思考大业,在大业中诠释大爱,达致无与伦比的思想境界。我们要带着信仰讲、带着感情讲、带着真知讲,以讲准为第一要务、以讲透为第一标准、以讲实为基本要领、以讲活为基本方法。学生则需要做到学准、学透、学实、学活。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重点掌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发展与安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的重大关系的分析。
2.能力目标
(1)能够融会贯通的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其他部门法学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2)能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富有鲜明时代精神和实践导向的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学习法律知识、研究法律问题、参与法治实践。
3.情感目标
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理解中国、扎根中国,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树立和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1.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教学法,实现课堂教学“知识性”“问题性”“趣味性”的结合。
通过具体问题实现,将政治与法治(例如法治与民主的关系、特定法治类型与特定经济模式、政治形式的对应性分析)、改革与法治、发展与安全、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运用到教学过程中,实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
2.学法指导,强化课程实践导向
第一,自主学习: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完成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作业完成。
第二,合作学习:根据课程分组,完成案例讨论或其他主题讨论的准备和讨论工作。
第三,拓展阅读:自主阅读推荐资料,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上述方法,精准对接法律实践,学准、学透、学实、学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
3.教学手段
(1)多媒体工具:完善和丰富PPT的形式和内容,提升课件制作质量,增强课堂吸引力。
(2)数字资源:在学习通为学生提供更多经过筛选的电子资料,供学生进行拓展学习和阅读。
(3)AI辅助:课前通过AI助手查找资料,分析学情,并进行小组讨论分组;课中利用超星学习通平台展示讨论结果;课后鼓励学生与AI探讨分析案例。
四、教学评价
过程性评价:参考线上资源学习情况、签到、作业、主题讨论质量等要素。
结果性评价:主要通过期末考试考察学生对课程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