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2026)
一、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已正式办理退役复学手续,学籍状态为“正常”,无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
2.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及服役期间无处分记录,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心健康;
3.在校学习期间无考核未通过课程。
(二)计划接收人数:1人
二、考核方案
总成绩构成:服役期间表现(40分)+综合考核(60分)
(一)服役期间表现审核
1.审核时间:2026年9月15日
2.审核地点:致远楼三楼法学院会议室(302—1)
3.审核内容:根据学生服役年限、服役地区、服役期间表现、荣誉获得情况打分核实学生服役期间的纪律作风、责任担当,重点考察军人素养。
4.审核标准:三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20分,一等功加40分,艰苦边远一类区服役加20分,艰苦边远二类区服役加10分,优秀士兵、嘉奖加5分,无加分项最高不超过20分,加分后总分不超过40分。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2026 年 9月15日
2.考核地点:致远楼三楼法学院会议室(302—1)
3.考核形式:面试
4.考核内容:
(1)专业认知与学业规划(30分):考察学生对目标专业的了解程度、转专业的真实动机,复学后的学习计划、职业发展规划,判断学生是否具备适应目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养。
(2)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30分):考察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自律能力、集体观念,以及退役后复学的适应情况,结合在校日常表现综合打分(不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三)接收条件:
1.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合格线及以上
2.依接收计划人数,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法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并发布。
1.2026年9月10日,成立法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2.2026年9月11日,制定法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3.2026年9月11日,法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发布。
(二)接收其他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
9月14日前,法学院接收其他学院《山东政法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及《申请转入法学院退伍大学生汇总表》。
(三)考核选拔
1.服役期间表现审核
审核时间:2026年9月15日
审核地点:致远楼三楼法学院会议室(302—1)
2.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6年9月15日
考核地点:致远楼三楼法学院会议室(302—1)
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像,综合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面试考官当场签字,考核材料留存备查。
3.确定最终考核成绩
最终考核成绩构成:服役期间表现(40分)+综合考核(60分)
退伍大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束后,填写《法学院退伍大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四、公示
2026年9月 15日,法学院将拟接收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法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 3 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法学院核实情况并给予解释。
公示无异议后,将《法学院拟接收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和拟接收学生的《退伍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其他考核材料由法学院保存留档。
五、其他
在退伍大学生转专业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