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为保证2013届毕业生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各指导教师要开展论文查重工作,杜绝学生在论文写作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确保论文写作符合学校要求。详细安排见学校办公系统 2012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启动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
2、论文答辩。5月23日前,各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参加答辩对象为论文成绩拟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本科毕业生,人数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0%左右。毕业生须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评定为优秀等级,人数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左右。答辩结束后,各院系及时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3、5月24日至5月31日,教务处统一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抽检。
4、6月7日前,各院系填写《山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并将电子版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毕业实习
第6-13周期间组织本、专科学生毕业实习。具体安排见“毕业生毕业实习通知及工作方案”;
6月7日前,各院系部报送实习成绩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二号办公楼223室)。
三、学位授予及毕业生离校工作
6月10日-19日,教务处进行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制作毕业证书;
6月20日,学校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研究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6月24日,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返校,办理毕业手续。6月27日举行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6月28日毕业生离校。
各院系和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毕业生离校方案,不能拖延,以保证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
监狱学专业毕业生离校时间可由警官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适当作出调整。
教务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