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

STUDENT

新生学籍档案卡建立

服务描述

 

一、建卡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由学校招生部门按国家规定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做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学生入学后,学校招生部门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由学校招生部门会同学籍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做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建立学籍档案卡。学籍卡由教务处统一制作,一式两份,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填写。

二、建卡注意事项

学籍卡信息填写须完整、详实,不能有错别字。学生个人信息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后须经二级学院严格核实。

(一)学生个人信息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规范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部分(含 本人简历和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要求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 填写,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内容完整,不得涂改。学生填 写完毕并确认个人信息后,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

2.填写说明:学院及专业需填写完整规范名称,避免简 称;姓名按录取入学时的姓名填写;“曾用名”和“是否退 役大学生”如实填写,没有的写“无”;政治面貌:中共党 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籍贯:按照本人户口 本上的籍贯信息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较差;本人 简历:填写从小学到大学入学前的全部履历,年月必须衔接; 涉及时间的信息按照XXXXXX月填写。

3.照片要求:学籍卡照片须为学生本人入学统一图像信 息采集的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不得使用学生自行采集的照 片代替。

(二)在校学籍情况

每学期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填写直至毕业。学籍异动信息(包含休学、复学、保留学籍、退学、转学、转专业等) 填写格式:××××年×月因×××(原因)办理×××(休 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其中复学、转专业等情形需 注明异动后学院、专业、班级等信息。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 的,要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学籍档案卡交接手续,中间不得脱 节。奖惩情况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实际情况填写。

(三)学籍卡“备注”栏

学籍卡“备注”栏主要用于后期学生信息变更时的情况记录。如:政治面貌、姓名、民族等信息变更的记录。其他信息如原栏目内填写不开,也可在此补充填写。

三、学籍卡归档

学籍卡一式二份,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保存至学生 毕业。学生毕业后,加盖二级学院和学校学籍用章后,一份 装入学生档案,一份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四、其他事项

学籍卡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重要的档案材料,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学生的学籍档案 卡填写,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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