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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事项

服务描述

常规考试流程:

教务处下达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安排。

学生提前 20 分钟到达考场,监考老师用金属探测仪对学生是否携带手机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测,学生按学号按顺序就座,把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及时清理考桌及桌洞,保持安静,等待考试。

考试铃响后,学生正式开始答题。

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一名监考教师维持秩序,另一名监考教师回收考务材料,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缓考办理:

因公、因病、因同时修读的不同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

1.缓考随下学期第五周左右的补考一同进行,缓考不及格的学生,不再安排补考。

2.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申请缓考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考核,否则按旷考处理。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编: 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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